我就很奇怪,这么明显的case,公司的HR竟然不给老板好的建议,以免案子升级到外面。 所以,无知的人,不小心的公司领导阶层的人还是很多。
你那小老板的手下,大笨,告错地方了。 加班不付钱,应该向Department of Labor告,我就告过,钱最后拿回来。 这与歧视无关,除非别人都有钱,就他一人没有。
“如果是印度人,就没戏” 当然成立,我知道很多老印很多的公司,老印排挤老中,这样的案子就能没希望,因为都是asian,不符合种族歧视的类别。 当然, 你可以以别的非种族歧视的理由去告,但这不是我这里讨论的范围。
回复:这里很多人还是很懂法律的,大家侧重点是讨论结果会怎样。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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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歧视少数更好告,因为白人法官无心可偏。
-疑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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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2011 postreply
14: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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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歧视少数,没有现成法律可以套用
-告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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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2011 postreply
16:5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