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同名同姓,都叫Laowu Wang,同一天出生在中国同一个城市。其中一人毕业于一所中国重点大学,另一人在北美留学,取得更高学位,后来加了一个英文名字,成为Lowell Laowu Wang。
这两个人相识,而且Laowu Wang愿意将自己的文凭等个人资料互相分享,为Lowell Laowu Wang(美国公司的高级职员)伪造一份资料,欺骗中国政府机构,办理中国的工作许可。
这种概率有多大?这种概率实在太小了,小得可以忽略。即使有存在的可能,又有多大风险?
可是厦门政府不这样认为。厦门政府要求,为了证明Lowell Laowu Wang和Laowu Wang确实是一个人,需要补办更名证明,然后经过公证,从北美既往厦门。
这样的公证要经过律师,外交部,使馆三级公证认证。至少耗时几个礼拜,几十上百刀。
可以想象当事人为此在奔波,北美和中国的邮递员在奔波,有关工作人员在为此忙碌,汽车和飞机等交通工具为此在消耗地球有限的能源,排放有损我们生存环境的气体。。。
不能科学决策的政府机构,害人害己。我想这不会是中国政府的特例。
这种“每个人都被认定有罪,直到证明无辜,即Every person is presumed 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的思维,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原帖链接: 关于更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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