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华法案,它是在美国通过的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回答: 持中国护照赴美免签证chinagate.net2016-04-07 18:52:50

排华法案》是美国总统切斯特·艾伦·阿瑟于1882年5月6日签署的一项法案,成为《美国法典》的一部分。1880年对《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约》的修订,允许美国暂停华人移民,国会根据修订的条约,很快就制定了这项法案。

这项法案将所有华人劳工拒于美国之外长达十年。其1884年修正案更限缩了先前入境的移民离开和进入美国的规定,同时阐明,无论这些华人的国籍为何,该法皆适用。1892年,该法案由《吉尔里法案》(或称《基瑞法案》)延长十年,到1902年便取消了时限。法案被1943年通过的《马格努森法案》废除,后者允许每年105名华人的入境移民限额,然而大规模的华人移民并没有随之到来,直至《1965 年入境移民与国籍服务法案》的通过。该法案是对大量华人因中国的内部动荡和有机会得到铁路建设工作而迁入美国西部所作出的反应。它是在美国通过的第一部针对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虽然该法案很久之前就被废止,但是长期以来它却一直是《美国法典》的一部分。即便是今天,虽然它所有的内容都久已被废除,但是《美国法典》第8篇第7章题名为“排除华人”(Exclusion of Chinese)。它是第8篇(外国人和国籍)的15章里的唯一一个完全针对一个特定国籍或族群的章节。[1]

1943年,《排华法案》被《马格努森法案》废止。后者允许已经居住在美国的华人归化美籍,并令他们停止因为被驱逐出境的威胁而躲藏。该法案也给出了每年105名华人移民的限额。大量的华人移民并未涌现,直到1965年的《移民和国籍法案》被通过。尽管《排华法案》已经于1943年被废止,但1948年之前,加利福尼亚州禁止华人与白人通婚的法律仍未废除。[21][22]在1967年以前,其它的州也有类似法律,直到最高法院在爱情诉弗吉尼亚州(Loving v. Virginia)的诉讼期间一致同意地作出判决:反对种族通婚的法律是违反宪法的。[23]而1879年加州宪法禁止政府与公司雇用华人的条款,[24][25]到1952年才被废除。[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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