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反宪法和政府就是叛国吗”?怎么改口成“领受外国资助,故意造成香港经济损失和混乱”是叛国了?有准没?话想好,想准了再说。

一个人是否犯有叛国罪,是法院说了算,还是某个议员说了算?您不是这个常识都没有吧?劝你查查资料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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