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娜当年的脱队属民事违约,她未履行雇主(国家体委)的合同,仅此而已。雇主给她什么待遇,她都仅仅是个打球的雇员,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胡娜与成千上万的偷渡者一样,是非法移民,不是叛国者,她甚至不是非法出入境的。今天套用当年的体制说事,你为啥不套用文革体制?把我们海外华人都打成叛国者,把我们的亲友都打成里通外国的特嫌!
运动员和小学老师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这歪理大概只有在北朝鲜才讲的通。主人原谅胡娜了,奴 才们不依不饶,这世界真奇怪!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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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像谈得不错:)
-铁肩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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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014 postreply
10: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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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思维方式就是一个典型奴-才。如说胡娜行为仅是她个人的事情,那她的良心对得起其同事,教练和父母吗?为私利踩在别人身上不无-耻吗
-Nice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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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2014 postreply
12: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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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迫害了她的同事,教练和父母?
-eN_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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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014 postreply
15: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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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谁给谁道歉好了。没必要给党,政府和全国人民道歉吧?请问哪个当年偷渡的现在回国需要道歉?凭什么胡娜就必须道歉?
-asianca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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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014 postreply
17: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