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堂堂大国,在一个举世瞩目的案件,作出如此裁决,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王又不是3岁小孩,要为自己行为负责,王认为薄要害他,法院认定成立,这绝对不符合无罪推定原则。
王立军逃馆要薄稀烂负责,那耳光之后,王去杀人,该不该薄去抵命?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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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是3岁小孩! 您是。这样荒唐的逻辑,就算了吧。
-相当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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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3 postreply
08: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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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闭嘴,别以为反共就可以反事实。薄该杀一千次,也要罪名服人。
-到此一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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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3 postreply
08: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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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薄负责,不是去抵命。
-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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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3 postreply
09: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