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人[谷开来]是否应当出庭作证, 法律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41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同时规定了经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可以不出庭的四种情况,包括未成年 人、重病或行动极为不便以及证言对该案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而第四种情况是“有其他原因的”。 

最后一个模糊规定使证人出庭和对质条款完全被软化了,因为任何不出庭理由都可以用“有其他原因”来解释。 

注意: 

允许还是不允许出庭作证, 是法院的权利。 而不是[谷开来]。 
党中央的媒体显然在试图误导舆论, 说是[谷开来拒绝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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