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41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同时规定了经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可以不出庭的四种情况,包括未成年 人、重病或行动极为不便以及证言对该案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而第四种情况是“有其他原因的”。
最后一个模糊规定使证人出庭和对质条款完全被软化了,因为任何不出庭理由都可以用“有其他原因”来解释。
注意:
允许还是不允许出庭作证, 是法院的权利。 而不是[谷开来]。
党中央的媒体显然在试图误导舆论, 说是[谷开来拒绝出庭作证]。
关于证人[谷开来]是否应当出庭作证, 法律如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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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人对古不出庭的解释是中国法律允许配偶拒绝出庭,不过不知道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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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2013 postreply
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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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条款实际上显示,中国法院可以准许任何证人拒绝出庭啊。 如果谷真的拒绝出庭
-hillhawk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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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2013 postreply
21: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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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这是合法的,只是觉得这法律有欠缺。检方如果捏造伪证又不让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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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2013 postreply
2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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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开来不出庭,法庭引用的是第180条- 亲属可以拒绝出庭。
-zg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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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2013 postreply
22: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