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既然制定了法就要遵守的论调实际是奴性论调,

有人说既然制定了法就要遵守,我说这种论调是奴性的论调。当年规定华人不能坐车厢的前排的时候,是否要华人遵守这个法?不遵守就是素质低?

 

离开法律的服务对象以及对谁有利而谈遵守,实际是对人性的基本漠视。所谓法律是为多数人服务的,也是一种大忽悠。

 

凡是把法治看得比合理性重要的文明都是不成熟的文明,人和动物的一个重大区别不是外在的被动约束模式,而是内心的自我反省模式以及把合理置于法律之上的模式。中国的文明就是属于把合理置于法律之上的模式。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模式不需要西方那种冷酷的法治,就是因为中国人心里的道德层次高,尽管嘴巴上喊得没有洋人响亮。

 

在人的内心世界缺乏道德和秩序约束的的种群里,法治才被提倡。西方以美国为首的丛林世界文明模式就属于这种缺乏内省的文明,所以把法治吹得呜呜响。而正是这种法治之下,导致了极高的犯罪率。

 

洋人的奴性远高于中国人,中国人每几百年就要搞起义,就是因为对不合理的法治发起挑战,而洋人是可以用鞭子式的法治来驯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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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大号蚂蚁- 给 大号蚂蚁 发送悄悄话 大号蚂蚁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5/2012 postreply 09:23:05

[理]至上的原则难在, 公有公的[理], 婆有婆家的[理]. -hillhawkus- 给 hillhawkus 发送悄悄话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页 (365 bytes) () 01/25/2012 postreply 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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