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非常茅于轼 “小额贷款”为什么 非常茅于轼的“主义” 民主更贴近下层民众,工人、农民和小工商业 者希望通过民主的途径,发出多数人的声音、取得多数人的权利。自由更受小资、精英和官僚、资本家的青睐,他们以“自由”为屏障,保护自己不被多数人所侵 害。当自由主义需要反专制、反政府干预时,会使用民主这个武器。在中国,自由主义不能够独立存在,一般要依附强权或者资本,这个时候,自由主义就是反民主 的。这个时候的自由主义者,大多有反民主的特征。 新自由主义在中国
茅于轼非常人,源自茅于轼的《八十自述》。
《八十述怀》里,茅于轼这样描述他自己在北京机场的“人行传送道”上行走:“大部分人都站着被动地等传送道把自己往前送,而我却等不及,要在传送道上 往前走。我不得不绕过许多人,还要对他们说对不起。这可以说明我与众不同。其实大多数人也会跟我一样,在传送道上往前走。只不过他们碰到障碍(有别人挡 道)就停下来了,而我却偏偏要绕道往前走。”然后又说绕过挡道的人并对他们说声“对不起”,接着谈他的思考:“我也有教训这些人的意思,因为他们不懂得应 该靠右边站着。我认为一个国家的老百姓有没有素质,只要看一点,就是懂不懂得照顾别人。不管一个人文化是高是低,学历是高是低,如果不懂得照顾别人就是没 素质。这一点我经常在思考和观察,我认为这个结论是经得起考验的。”
一个人勤于思考是个好习惯,特别是有素质的人。但一个有素质的人,一般具有起码的修养和知己观人的能力,不会得意于自己的习惯,固执地以为自己的习惯就是“素质“的表现,与他不同的人就是没“素质”,更加不会将这种思考推及到一个国家的老百姓。
有个叫Hlcheng网友就茅于轼以为很有素质的行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究竟应该站在左边还是右边,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俗例。虽然多数地区通常要求站立者站到右边,但也有要求站到左边的。日本关西地区铁路当局要求靠右站,东京地铁当局却要求靠左站。
其次,在这种“人行传送道”上行走不一定很科学。虽然中国电梯协会建议“自动扶梯的乘客应该尽量靠右站”,感觉像是要空出左侧让他人行走,但我看到内 地许多地方(地铁或大商场)有告示禁止行人在扶梯上“活动”。我想,这应该就是委婉劝阻行人在这上头行走的意思吧?除了行走,谁会在“人行传送道”上做别 的什么活动呢?拿大顶吗?
为什么要禁止在“人行传送道”上活动呢?因为发生过行人在空出的一侧奔跑摔倒或推挤受伤的事件。
正因为如此,香港铁路当局这样告诫乘客:请不要在自动扶梯上行走。加拿大蒙特利尔地铁当局也这样。
也有的电梯管理当局认为,如果行人长期站立于规定的一侧,会造成电扶梯受重不均,引发水平系统故障。所以他们反而希望行人随心所欲爱站哪边站哪边。台湾高雄“捷运”当局,就属于这一派。”
看来,茅于轼在自动电梯里上串下跳并非是什么“素质”。其实,一个人有素质是好事;一个人将不是什么素质的行为当成有素质也并非坏事;一个人将不是什 么素质的行为当成有素质并觉得高人一等就不是什么好事;一个人将不是什么素质的行为当成有素质觉得高人一等还认为是经得起考验的思考结果、这个人就绝非常 人。这种人关起门来,对着老婆做思想家状,倒也无碍。作为有江湖地位的人、以学术研究的幌子“思考”,则贻害无穷。茅于轼在学术上的思考也与此相同,不分 真假、不知对错、自以为是。
非常茅于轼的“无妄之灾”
京城一对夫妇,从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雇请了一个保姆照顾他们两岁的孩子,护理期间,小孩在客厅从沙发上掉到地上,伤到头部,抢救无效,不幸死亡。由 于保姆无钱赔付,法院判“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赔付小孩父母53万元人民币。茅于轼遂以“富平发展学院理事长”名义写《无妄之灾》一文。我以为是那对夫 妇请一个护理来照看自己的孩子,孩子被照看死了,遭受了无妄之灾,谁知,茅于轼不是这个意思,他认为“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因为要承担53万元的赔偿, 而遭遇“无妄之灾”。
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陈祖培,注册资金:10元人民币,2002年11月29日注册。与之相关的“富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只找到其网 站,未找到注册资料。这两个机构就是茅于轼为穷人办的两件事其中之一。茅于轼在“无妄之灾”的第一段即介绍:“2001年的年底,由汤敏发起,我们五个人 出资三十多万元,创办了“富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专门帮助贫困地区的妇女来京就业。次年初就招生开学。同时我们又投资三万元创办了富平家政服务中心,负 责毕业学员的工作分配和上岗后她们的权益保护。”说清楚了两个机构的来历和与他的关系。
培训学校只能收取培训费,而不能收取家政服务的中介管理费;家政中心只能收取家政服务是中介管理费,又不能收取培训费。为了两头收钱,所以两块牌子。 家政服务公司,有给服务员培训也有不培训,单纯做中介。如果培训,收培训费,涉嫌违规。“富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费:700元人民币,培训时 间:21天,培训课程:烹调、家居清洁、幼儿及老人护理、家电使用。家居清洁、幼儿及老人护理、家电使用培训三天即够,烹调三年也不一定能学好,但与家电 使用并列,我以为是简单的开煤气灶之类。700元的培训费算是昂贵。“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收取每个客户780元的中介费。
以上就是茅于轼标榜、茅于轼的粉丝恨不得跪下来给茅于轼磕头的、为穷人办的事。家政服务公司,每个城市都不少,他们从不认为是为穷人办了一件了不起的 事,值得去夸耀和在道德上浮夸自己。他们认为不过是单纯的生意,不存在为穷人做事,对穷人的施舍。只不过是在供给和需求之间搭了个桥梁,从中获利,也可以 认为是穷人赏了你一碗饭。但正常人都不会抬高自己,去说单纯为了别人。家政公司、需求方和供给方都是平等的,都是在互相提供的服务中获利。
茅粉认为茅于轼道德高尚,确实为穷人做了实事,一个理由是不收钱,可他收了,收得还不少,一个商业活动说不上道德高尚吧?也没听茅粉赞扬全国各地的家 政公司“道德高尚”、为穷人做事呢。茅于轼开业初,确实没收培训费。一个企业,要在竞争中凸显自己,赢得竞争优势,必须采取不同的举措,吸引眼球、赢得口 碑,特别是在进入门槛较低的行业更需如此。最初没收培训费,只是企业推广的一项商业策划。与道德高尚和为穷人做事毫不沾边。茅于轼在介绍为穷人做事时,总 爱举例说与某个县建立长期关系,为某县输送了多少劳力去北京做保姆,“一年创造的GDP将超过一亿元,为政府创造税收约两千万元。”如果是一个骗子这样 说,可以理解,“经济学家”就匪夷所思。做家政公司,最主要一项是要有足够多的、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服务人员,这个家政公司才能维持下去,不是你茅于轼 帮某县,是某县提供你人员帮你让你能够获利。在深圳、东莞需较多劳动力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与劳务输出大县建立长期的劳务关系,甚至, 很多企业直接在当地设立办事处,以保证企业用工需要。他们这样做,决没有将自己当成上帝,觉得是在帮穷人做事,反而觉得是穷人在帮助他们企业。怎么到茅于 轼眼里,就颠倒了。
茅于轼涉足家政业,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商业行为,如果以此把他当成帮穷人做事的救世主,那至少,全国各地做家政公司的都是救世主,同样,茅于轼也不会显得比别人高尚。
再回到茅于轼认为的“无妄之灾”:“ 先是孩子呕吐,服务员为她换衣服,并去洗手间拿墩布。在这几分钟的时间内发生了孩子摔倒的事故。在客户自己家的客厅里发生这样的事,所有的人都认为是意外,或者说不是责任事故。即使服务员在场也未必能够防止。”
请保姆是在自己家里看护,在自己家的客厅发生的事,就不叫事故,茅于轼的看法非常诡异。说“所有的人都认为是意外,或者说不是责任事故”则典型的放屁 不分场合,死去孩子的父母也这么认为吗?至少我就不这么认为,一个拿薪水看护孩子的把孩子给带死了,茅老头竟能辩解不是“责任事故”,茅老头的思维真是非 常人也无法理解。
“最后把我们告上了法院,要求赔款50多万元。在法院调解时又降低到40多万元。但是我们认为数额太高难以接受。一个成年的劳动者死亡也不过赔款二三 十万元。而且事情并不是我方的责任,至少不是我们的全部责任。客户家里在孩子活动的地方没有地毯,家具陈列不安全,也有部分责任。调解不成,只好由法官裁 判。没想到的是法官居然判我们赔款53万元”。
茅于轼缺的是什么?缺的是“仁”,缺的是普通人具有的恻隐之心、同情之心,他把活生生的生命完全用金钱量化,“成年的劳动者”体重重、分量多,而两岁 的孩子体重轻、分量少,就不该赔得比成年人多,这是茅于轼的逻辑。而又找“孩子活动的地方没有地毯,家具陈列不安全”作为推卸责任的理由。我不知道,是什 么心理驱使茅于轼有勇气找这样的理由、而且形成文字发在网上,他真老得没一点人味吗?不可理喻的是,一众茅粉真的为茅于轼叫屈。最后,茅于轼上诉后,赔了 47万。茅粉以此为题,又对茅于轼歌颂一番,说茅于轼是一个高尚的人,本可以让公司破产而不用赔这么多,茅于轼却高尚得没有丧尽天良地耍无赖。以破产来逃 避对一个孩子死的责任,那是人渣。以茅于轼没有做人渣而吹捧茅于轼高尚,我不知道是茅于轼品格低劣,还是茅粉的标准仅为不是人渣即“高尚”。
“家政服务业是低收入群众的一个主要就业途径。北京有约三十万在此行业里就业的农村妇女,有近两千家家政服务公司。几十万个在岗工作人员,时间长了难免会发生各种意外”。
首先,请茅粉看清楚茅于轼的话,北京“有近两千家家政服务公司”,如果茅于轼的家政公司是为穷人做事,那“有近两千家家政服务公司”也是在为穷人做 事。茅于轼做的这点事,你们吹不成道德高尚;其次,家政公司不过是一商业活动。最后,尽管“几十万个在岗工作人员,时间长了难免会发生各种意外”,但发生 了意外,就要承担责任。全国矿工几百万,没有说发生矿难是意外而听之任之。
一个两岁孩子的死,因为茅于轼提供的保姆而造成一个两岁孩子生命的夭折,看不到茅于轼老先生对此有丝毫的悲哀和愧疚,反而以“地下没有地毯”来推卸责 任。给一个家庭带去了“无妄之灾”,却觉得自己遭受“无妄之灾”,对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我很难发出对他的诅咒。对学术的低能,最多是笑话,对人生命的漠 视,就会变得冷血。低能加上冷血,就可以解释茅于轼“学费涨价”、“车票涨价”、“不保护耕地”学术成果的来龙去脉。
我不知道茅于轼为什么要写“无妄之灾”,是觉得委屈还是想通过自己的身份影响法院的判决?不管是自由主义立场还是精英专制立场,无论是基于人性还是基于法律,都不该。可茅于轼做了,只好认定茅于轼是个非常人,与普通人存在着人性方面的差异。
中国最初的改革,大都来自民间的自发行为,安徽小岗村18户农民分田到户,开始了中国农村改革。这一行动,很快席卷全国,最高层也是在短时间内作出了回应。茅于轼的个人“小额贷款”是不是冲击中国金融制度,第一个敢吃螃蟹的行为呢?
“小额贷款”被定性为“高利贷”的违法行为,长期存在。历年以来,都有无数人为此付出丧失自由的代价,陷牢狱之灾。茅于轼的“小额贷款”不是第一个。 但被宣传为“为穷人做事”的是第一个,而其他做着茅于轼同样一件事的或不敢走到台前,或在台下被发现而遭到扼杀。为什么对待同一件事,法律和媒体采取的标 准有着天壤之别,颇费思量。
或许,高层对茅于轼网开一面,是想通过茅于轼的实验找到一条好的路子,为金融改革提供依据。但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没有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考虑到中国一直在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上突破法律的框架,再修改法律,这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中,有例可循,倒说得过去。在“分田到户”这件事上,小岗村开头 后,全国各地纷纷跟进,政府并未强力打压,而且很快作出了肯定的回应。而茅于轼从1993年开始的“违法”的十几年中,政府从没放松对民间信贷的打击,而 且量刑很重。为何没有对待“分田到户”那样,允许其他人参与这项实验呢,仅仅对茅于轼另眼相看。更何况,直到2005年,政府才做出了适当的反应,允许一 个人独占的实验是否时间过于长了点。
在1993年之后的十几年间,主流媒体从来没有放松过对茅于轼“小额贷款”的宣传和拔高,直到把茅于轼拔高到道德完人的高度。这其中非常诡异,主流媒 体一向受到严格控制,并非可以自主选题报道,为何会对在法律层面上明显违法的茅于轼的“小额贷款”进行正面报道呢。其间,也从没放松对民间自发的借贷行为 的打击。既然肯定了茅于轼的“小额贷款”,为何不对其他民间借贷松绑。
茅于轼因为“小额贷款”而占据了道德制高点。这个制高点是政府、媒体合力推上去的,禁止其他人进入,别人想“道德”而不得,只允许茅于轼一个人开展 “小额贷款”而“道德”。我始终想不明白,既然茅于轼因为“小额贷款”而道德,为何对其他民间贷款不遗余力地打击。媒体宣传也不顾自我矛盾,本身一个没有 注册、没有公章十三年的机构,却在从事金融业务,相安无事,这不啻对共和国法律的嘲讽。要说是鼓励制度创新,可媒体并没仗义执言,为其他被打击、被取缔的 民间信贷鼓与呼。媒体对茅于轼的造神运动究竟来自哪一个层面的授意?
2002年,茅于轼开始吸收农民的存款。在这件违法的事上,茅于轼是这么说的:“我这个是个很大的突破,它的意义就在这儿。全国就一家,又存又贷,而 且到现在没人找我的麻烦,只是从口头上说是非法的,但没采取行动。从人民银行行长到省长,都说好,那行了,就让我办下去吧。虽然非法,按理说我可以坐牢 的,但是谁也不来说这个事,改革就是这么改成功的。”
但企业家孙大午却没这般待遇。大午集团自创了“粮食银行”,公司向农民借余粮。农民要粮食还粮食,不要粮食还钱。2003年5月27日,因“涉嫌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孙大午被徐水公安拘捕,直到11月1日,以“判三缓四”的罪犯身份走出监牢。孙大午吸收的是粮食,而且没有放贷;茅于轼吸收的是现金,用 于放贷;孙大午有实业有公章,茅于轼只有皮包没有公章。结果迥异,茅于轼是改革成果,孙大午是违法犯罪。孙大午是知名企业家,所以“判三缓四”,而那些不 知名吸收公众存款的,最高刑期有死缓和无期。就是这样的咄咄怪事成就了茅于轼戴上“道德”的光环。究竟茅于轼与哪一层发生了“串供”,才使他如此被青睐。
2003年3月13日,孙大午到北大作《十八年感受三农——来自底层的声音》演讲,直言“中国农村问题的实质是权力和资本对农民劳动权利的限制和剥 夺”,并痛陈基层管理弊病。2003年5月27日孙大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拘捕。茅于轼坦言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大概是这个原因,为穷人 施些粥说起话来有人信,所以保证了茅于轼在“小额贷款”领域从事了十几年的垄断经营。
尤纳斯到中国演讲时,提到吸收公众存款是“小额贷款”银行必须的一条腿。茅于轼也在非法的情况下,于2002年即开始吸收公众存款,并认为自己的行为 是改革的成功。可茅于轼在2007年接受《凤凰周刊》采访时说:“但目前有一个情况我觉得是个问题,以前的小额信贷都是“只贷不存”的,现在的村镇银行也 开展了存款业务了,这个比较危险。存款业务应该非常小心,我不赞成一开始就让它吸收存款。”并进一步解释说:“开始可以做一些限制,比如前三年不许吸收存 款,从第四年开始可以少量吸收,到第几年可以不受限制吸收存款。”
如果,茅于轼的“小额贷款”真是为穷人办事,而不是想从穷人身上牟利,就应该象他2002年做的那样,支持开展存款业务,让更多的公司参与进来为穷人 做事。至于“危险”,自有法律,就如菜刀也可用于杀人,凭什么三年后的公司就没有“危险”呢。他这样主张,是为了他的公司独占市场,因为他已经违法经营了 十几年,早已超过了三年的年限。而那些2005年后开办的“小额贷款”机构则未到年限。为他的“小额贷款”公司争取时间,加紧存款业务的布局。
其实,茅于轼的“小额贷款”实质就是“串供”后对这块市场的提前布局,以取得竞争优势。也许,茅于轼的原始初衷是想做一件好事。
茅于轼“小额贷款”的现在与将来
2005年以后,国家开始试点,允许民间开办“小额贷款”公司,打破了茅于轼凭籍“小额贷款”而一统道德江湖的格局。投资者纷纷进入,他们没人以为自 己是在做一件高尚的事,也没人如茅于轼这般以救世主的姿态说是为穷人做事,只是本分地认为自己是将本求利,进行一项商业投资。当然他们也非常赞同茅于轼 “小额贷款必须高利息”的说法,但他们普遍没有高到茅于轼说的20%的程度,他们认为有钱赚,而茅于轼认为20%都没什么钱赚。谁也不嫌钱多,在商业活动 中争取自己的利益是正当的,我也认可“小额贷款”的利息应该适应提高,就如批发和零售,成本不一样。既然要求20%的贷款利息,就要承认此是一项商业活 动,而不是什么扶贫和“为穷人做事”。你的客户是穷人,你的客户就是你的衣食父母。千万别天真地以为,所有的穷人都会被你茅于轼卖了还会帮你茅于轼数钱。
由于民间资本挟巨资进入,分吃“小额贷款”这块蛋糕,也将“小额贷款”的商业实质显现于天下,茅于轼因为“小额贷款”而道德完人的肥皂泡也随之破灭。 面对正规注册的民间资本,茅于轼再不能以“道德”来抵抗,开始寻求资本注入,完成注册,以使自己这么多年来不合法的身份合法化。
茅于轼最初的想法是成立基金会。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规定,茅于 轼于2004年10月25日发布了“创办中国富民基金会(暂定名)募款信”。信尾列名的发起人有:最初发起人∶ 茅于轼 、汤 敏 、柳传志 、吴敬琏 、林毅夫 、张维迎 、沈东曙 、陈明键 。募捐信中有一段:“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能够在全国进行公开募捐的基金会,最低注册原始基金为800万元。目前基金会创立募款的最低目标800万元已经募 集到位,为扩大基金规模,并为明年的工作募集必要的启动经费,我们正积极征集基金会的共同发起人。”信中明确提到“最低目标800万元已经募集到位”,但 这个基金会并没成立。
对基金会的流产,茅于轼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这样解释:“这个民间性质的基金会必须募集到2000万人民币的资金才能够被批准。……仍然无力改变政府划 定的边界,最终成立基金会的想法宣告失败,妥协的方案是将之变成一个投资基金”。但《基金会管理条例》没有2000万这个要求,按照“募捐信”所 言,800万已经到位,为什么没有成立基金会,具体原因不明。可茅于轼找一个子虚乌有的理由来解释,殊为可笑。也许信口开河惯了。
茅于轼所说的投资基金是北京富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没查到这家公司的注册信息和公司网站,但在北京富平学校网站上找到这家公司的招聘信息。其中对 公司作如下介绍:“北京富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创新型社会投资公司,由北京富平学校和联想控股等著名发展机构和投资机构共同发起,通过在 小额金融和社会企业两大领域的创新投资,旨在推动社会创新、消除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公平和谐社会。”一家投资公司再怎么说自己“为穷人做事”,也 不过是商业策略和宣传。
2004年,任志强掌舵的国企华远集团向富平发展基金会捐款人民币50万元、2006年向富民基金会捐款50万元、2008年,向富平基金会所属北京富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00万元。
2007年1月11日,茅于轼携任志强举行“房地产经济学讲座暨富民基金说明会”,任志强帮茅于轼募捐,茅于轼帮任志强做托。最早见到茅于轼说不用保 护耕地就在此次会议,茅于轼在此次会议说:“其中有一个很错误的观点,就是保护耕地,这个口号还没有人挑战,我要挑战这个口号,保护耕地是一个错误的口 号。”“现在中国非常有钱了,我们进口粮食有足够的钱”。谈到粮食进口时说:“我们不怕价格高,我们那么多钱”。对世界市场这样表态:“中国、美国、日本 都是进口大量石油,都在争夺那些有限的石油资源,但是从来没听说中国、日本、美国因为石油要打仗的,因为有一个石油市场。所以全世界的政治家应该拿保护市 场作为他们的任务,而不是去交朋友,搞关系,那个靠不住。”竟然无视各大国为石油在非洲、在中东的国际博弈。在为任志强做托的会议上,提出不用保护耕地, 可以看出茅于轼的一个大概。
任志强被问道为什么主张大家捐款时,回答倒不拐弯抹角,他说:希望通过学者茅于轼、吴敬琏这些人,用他们去做地产的宣传,可能要比我们自己去做这种宣传好得多。
茅于轼卖自己的价格不知几何,但从投资公司开张看来,价格不低。从茅于轼“小额贷款”起步到投资公司的华丽转身,作为一个商业案例,非常成功,但不可复制,谁也没有能力让政府保证没有合法身份独家经营十几年。唯独茅于轼行,而且对企图染指者,采取的是刑事制裁。
茅于轼定位自己是自由主义者,根据是自己推崇和鼓吹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很多自以为是的“自由主义者”亦认可茅于轼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根据是茅于轼在 一个文件上的签名。没有人会说自己是一个混蛋,我们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混蛋,不在于他自己对自己的鉴定表白,而要看他表白之外的内容、以及他的行为。根据茅 于轼的内容和他的行为,我认为他不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而是一个精英专制主义者。对于茅于轼签名的具体行为,可有两种解读,一是精英专制主义内在理念驱使他 反对现实的政治权威;二是已经“串供”,签名不过是一个形式。因为我看到排名在茅于轼之后的,或受到监视或收到喝茶的待遇,而茅于轼却仍然可以作为著名经 济学家被请到CCTV去高谈阔论。
在谈茅于轼的精英专制主义之前,必须理清几个概念。
什么是自由主义
自由就是不被强制、也不遭禁止。“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无不从这个基点起步,由于理解的侧重点不一,形成了许多不同政治思想的“自由主义”,既有左派的也右派的,既有民主的也有专制的。从“不被强制、也不遭禁止”这个基点出发的哲学流派涵盖广泛。
自由主义产生之初,它的敌人是专制主义,在现代社会中,则是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反抗多数人的暴政,即是反对多数人以民主的方式对少数人的权利侵害。自 由主义者支持以共和制或君主立宪制为架构的自由民主制,强调以法律限制政府的权利,提倡自由贸易。主张人的基本权利,生命、言论和财产的权利。文化自由主 义反对政府限制个人的私权利,通常反对政府干涉赌博、性、卖淫、合法婚姻年龄、堕胎、吸毒等,认为政府不应该以大多数人的道德干涉个人选择的自由。
在不侵害他人的前提下,个人享有充分而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这一般得到各“自由主义”流派的共同认可。但如何才能确保每一个人都能享受这种充分的自 由,“自由主义”也有一个近乎一致的共识,就是限制政府的权利,提倡“小政府”,小到哪个程度,则不同的“自由主义”思想流派有不同的见解。即便是最“市 场化”的自由主义,也支持政府是保障个人自由的一道屏障。认为,政府固然会限制和侵害个人自由,但没有政府,则会产生其他强势势力,他们也许比政府侵害个 人自由更加严酷。
哈耶克认为:“自由只能是相对地达到,因为国家必须拥有强制权利以防止个人实施强制。即便仅仅是为了防止更为严酷的强制,也要求一个强制机构永远存在 下去。”所以,自由永远是相对的,不自由是绝对的,自由主义就是寻找一个最佳点,以使国家既能够保障个人自由,而又不妨碍个人自由。民主选举和三权分立, 可看成是自由主义对政府的妥协,工会制度则是为保障弱势人群自由的制度设计。
自由主义的困境
“自由主义”难以兼顾“自由与平等、权利与美德”,从而受到来自左右两方面的批评。马克思主义者着眼于平等,认为个人自由的释放,会产生权利的不平 等。非马克思主义者不能接受“自由主义”在个人权利下的庸俗化和道德矮化,认为以个人自由而放任了人们的行为,必将模糊人类善的美德。在中国有个很现实的 例子,就是范美忠。他就是以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来颠覆人类美德。范美忠的“自由主义”,招到来自左的、右的,以及“自由主义”内部的批评。
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个人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和个人观念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善恶观念加以干涉,不能以道德对少数人选择平庸生活实施“多数人的暴 政”。自由主义者认为,强迫是最大的恶。充分相信人的理性,认为个人选择可以推动社会美德的完善和进步。国家与团体的教化和价值观的灌输,则被认为是对个 人自由的干涉。这有点象理论上的“乌托邦”,也是备受批评的原因。当今世界,民族国家无一不是在内部加强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以增强竞争优势,为本民族争 取更好的生存空间。任其国民自我道德矮化,世界上找不到一个这样的国家,美国政府同样不遗余力地对内进行国家主义、英雄主义的教化,对外输出他的价值观。
自由主义将限制政府权力为首要考虑,但是,如何找到平衡点,是自由主义无法摆脱、致命的困境。政府强势,会对个人自由造成伤害;政府太弱,则会放纵强者对弱者的侵犯、富者对贫者的伤害。这不仅是自由主义的困境,也是全人类的困境。
自由主义与民主
自由主义旨在限制政府的职能、特别是限制政府的权利,民主则是涉及政府产生的程序。民主与专制对立,自由的反面是奴役。现代社会中,自由主义的最大敌人是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政府、即“多数人暴政”对个人自由的伤害。
民主并非宪政,民主是一种形式,宪政是一种政治制度,宪政是自由主义找到的最不坏的一种制度。丘吉尔说过类似的话:民主是政府最坏的形式,但除了民主 其他形式皆行不通。宪政的精髓是“有限政府“,宪政的显著特征为:军队国家化、司法独立和权利制衡。这是自由主义设计的最不坏的一种制度,政府不至于强大 到侵害个人自由,同时,政府又不至于虚弱到不能保障个人自由。而这个政府的产生通过民主的形式产生。民主并非自由主义的目的,而是自由主义为保障个人自由 的手段。
思想家卢梭的民主理论侧重于平等的观念,认为:多数人的力量应该凌驾于个人的力量之上,多数人的智慧优于个人的智慧。这就是我们理解的朴素的“民主” 观念。另一位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维克托尔则认为:多数一旦拥有绝对的权力,则会发生多数人的暴政,导致恐怖,最终丧失自由。新自由主义的哈耶克更进一步: 民主并不是多数人的主权,多数人的主权实际上很可能与专制或寡头政体一样,是专制主义的。
自由主义对民主存在较大的戒心,原因在于,认为民主会产生暴力、民主是暴力的温床,其核心就是,多数人会通过“民主”的形式侵犯少数人的权利。
如何才能避免专制主义的发生,如何才能准确拿捏民主的“适度”而不过度,如何保障少数人的自由不被多数人伤害,同时又能保证多数人的权利,对这些问题 的理解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自由主义者对民主的不同的解读。过分强调少数人的自由,则会产生另一种专制主义的发生,那就是“精英专制主义”。特别是对新自由 主义的教条化,基本上就是“精英专制主义”的立场。
什么是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脱胎于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改造。古典自由主义是亚当。斯密等人创立的一个经济学理论,强调市场中“看不见的手”推动经济的发展。新自由主义在 古典自由主义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市场化、私有化和自由化。新自由主义包括众多学派,有以哈耶克为代表的伦敦学派、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学派、卢卡斯为代表 的理性预期学派、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和以拉弗、费尔德斯坦为代表的供给学派等等。影响较大的是以哈耶克为代表的伦敦学派和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 学派、以及卢卡斯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
罗伯特•W•迈克杰尼斯认为:新自由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明确的政治、经济范式———它指的是这样一些政策和过程,相当一批私有者能够得以控制尽可能多的社会层面,从而获得最大的个人利益。
法国“马克思园地协会”主席科恩•塞阿则认为,新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表现。
新自由主义的具体形态完成于“华盛顿共识”。“1990年由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出面,在华盛顿召开了一个讨论80年代中后期以来拉美经济调整和改革的 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拉美国家的政府官员、美国财政部等部门的官员、企业界人士,以及由美国操纵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 代表和若干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经济学家。在会议的最后阶段,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前所长约翰•威廉姆逊说,经过讨论,与会者在拉美国 家已经采用和将要采用的十个政策工具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由于上述国际机构的总部和美国财政部都在华盛顿,加之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因此这一共识 被称作“华盛顿共识”。”
实践新自由主义“华盛顿共识”的国家主要是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拉美国家,还有俄罗斯的“休克疗法”。但都不成功。除了美英主导世界经济的国家力主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资源有效配置,德日法等经济强国并不主张全球一体化的资源有效配置,因为一个民族国家没有谁愿意成为另一个民族国家的经济附庸。完全没有 政府干预的政治自由下的经济自由正在“金融危机”中受到质疑和挑战。
茅于轼、张维迎等一干主流“经济学家”,都认为自己是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代表。他们运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观点指导改革、或者对改革建言。由于中国现 实推行新自由主义的土壤贫瘠,所以,茅于轼等人教条地应用新自由主义,极大地偏离了平等和公平、善良与美德。让新自由主义恶的一面得到无限放大,伤害了国 家经济,也伤害了普通国民。中国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一词,在民众嘴里正在演变成一个恶毒的咒语。
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提倡市场化、私有化和自由化,都有“民主”作为前提保证。西方新自由主义首要考虑少数人的利益权利,这个“少数人”没有富人和穷人之 分,既有财产占有者的少数富裕人群,也有不同观念、不同宗教、不同种族的少数,还有赤贫阶层的少数。这个“少数人”是广义的少数。中国的新自由主义者,仅 将“少数人”局限在富裕人群。茅于轼的“为富人说话”,可看做是中国新自由主义者的立场宣言。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有民主制度限制政府的权利,同时有“工 会”制度保障多数人不被侵害的制度设计,限制了资本这个强势集团对多数人“自由”的伤害。茅于轼有个著名的言论,说工人1000元工资尽管很少,但是由市 场决定的,所以是合理的。这显然偏离了西方新自由主义者保护少数人的初衷,造成了事实上的少数人伤害多数人“自由”的权利。因为,在“市场”中,普通工人 没有工会的支持,也没有政府提供保障,普通工人完全丧失了与资本对话的权利和地位,只能任其宰割。西方新自由主义的环境,有保护弱者的制度设计,尽管不脱 丛林法则,但大家每人手里都有猎枪。而我国的市场,是少数人有枪有炮,多数人只有两只脚。这样的市场也正是新自由主义经济不愿看到的。我不知道是茅于轼教 条地理解了新自由主义,还是有其他原因。
中国的新自由主义者,为了套西方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化,实行国企贱卖、工人下岗、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根本无视我国的现实条件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中 国的国企,很多是工人们一辈子从几个人的小作坊干起来的,甩几个钱买断工龄的法理基础在哪?一个社会失去对个人的公平,将万劫不复。公平不是财富的平均, 公平是人的权利平等。人生而平等,这正是任何自由主义的基石。我国在没有完善失业救济制度、教育资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现实情况下,仅仅是为了去套西方 的一个理论,新自由主义者鼓动政府配合资本,对“多数人”进行了强制。从理论上说,在手段和效果方面都不符合新自由主义。
中国的新自由主义,对外是教条,对内是异化。对内异化,是现实原因、中国传统和个人素质多重因素影响而导致西方新自由主义在中国发生扭曲。
中国几十年的公有制经济,使得知道分子人群在经济上不能独立存在,民间没有独立大学和研究所可供栖身。人的自由,失去经济自由的保护,都将是一句空 话。知道分子或被政府收编、或为资本豢养,狭缝生存的,到最后都被边缘化。正如茅于轼所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基本决定了他们的立场。中国传统文化也为 知道分子提供了学得经人济世才,卖于帝王家的超级入世理念。他们不大有为理论而理论、为学术而学术的独立、自由的精神。他们会择木而栖,依附能为他们提供 生存条件的团体。茅于轼、张维迎等缺乏人文关怀,也是他们将新自由主义隐藏的“恶”释放到极致的主要原因。
茅于轼的“血统论”观点,使得他本能地疏离普通人群。茅于轼的疏离,不是表面的傲慢,而是骨子里的救世主情结。相信自己是拯救民众于水火,又缺乏自知 之明,竟固执地以为自己的“家政公司”是对穷人的施舍,视全国各地几万家“家政公司”为无物。“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正是茅于轼救世主情结的显性表 征。
由于中国的生存环境,使得新自由主义者大多为资本豢养,他们选择新自由主义的“小政府”和“保护少数人自由”的观点,推销被扭曲的新自由主义,拟制新 自由主义本身积极的一面,而放大新自由主义恶的一面。到现在,中国的新自由主义者,基本上都嬗变成反民主的“精英专制主义者”。
什么是“精英专制主义”
所谓精英,就是掌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超出社会平均水平的人。政治、经济、文化需要精英来推动发展,但是,精英与精英主义者不是同一个概念。
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描述理想的国度是“智者”治国,很多人就把精英主义追溯到柏拉图的《理想国》。但不少人有不同的解读,认为柏拉图是通过描述他 自己也否认的理想国,阐述精英治国的弊端。由于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死于大众民主,所以,柏拉图对民主与自由的关系有过这样的思考:“民主制有可能导致无 节制的自由,而一旦自由没有了必然性的约束,真正的自由也就荡然无存了”。民主制这种形式可能导致“无节制的自由”,其“无节制的自由”才是核心,正是无 约束的“无节制的自由”使得真正的自由荡然无存。其核心不在民主,而在真正的自由需要有所约束。
一般认为精英专制主义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所谓精英,以精英主义来对抗大众民主,强调政府由精英管理,关注利益集团,试图在理论和实践中取得 精英决策和精英统治的合法性。精英主义否认“人民主权”、“公平”和“社会福利”等价值取向。精英主义的精英政治,强调的是人治,寄希望于个人能力和个人 品质,实质还是专制。是掌握了知识的救世主、又能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始终如一保持一颗善心的专制。20世纪后半叶,精英专制主义在西方普遍退潮,不管是 左还是右,都急于与精英主义划清界限,避之唯恐不及。
奥巴马竞选总统时,共和党即以“精英”来诟病。奥巴马才搬出平民夫人来淡化其精英色彩。西方的自由主义者,从不认可精英主义。平等、自由、博爱,是自由主义者所推崇的普世价值,这与精英主义的“人治”相距甚远。
茅于轼在“分析网上骂人”的最后一段这样写到:“所以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但是精英必须公正地为全体人民的利益着想,不可以为统治者自己的利益着想。 其实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可惜的是简单的道理还没有被普遍承认,而是被大范围地破坏着。”这种被全世界所抛弃的专制理论,竟借标榜新自由主义的茅于轼 在中国还魂。而茅于轼的所作所为,竟完全与精英专制主义的主张和特点吻合。
非常茅于轼——一个精英专制主义者
如果是通过分析茅于轼以往的言行得出茅于轼是一个精英专制主义者,茅粉们一定不会同意。对茅于轼以“所以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的公开自白来表明他精英 专制主义者的立场,茅粉可能还是会读出茅于轼的“微言大义”,窥探到他背后的动机,臆测茅于轼其实是一个自由主义者,把他生拉硬拽进自由主义者的阵营,以 壮声势。就如茅于轼投其所好地“反腐败”,以“反腐败”为幌子反对耕地保护、经适房政策一样,“自由主义”愤青们闻听,恰似打了鸡血一般亢奋起来,用“青 春的鸡血”为茅于轼保驾护航。愤青的“自由主义”者们从来都懒得用自己的脑子,思考下“反腐败”与耕地保护有什么联系,茅于轼的理由是否成立,甚至都忘了 茅于轼从来都是不“反腐败”的。
茅于轼曾说过:“我们国家一年被贪污的钱顶多是五千个亿,而全部生产是20万亿,五千亿只占了百分之二点几,所以这么一看,贪污不是一个很大的事,财 富生产才是最大的事。”在一年贪污5000亿都不是大事的茅于轼眼里,他会“反腐败”吗、愤青的“自由主义”者们凭什么就坚信茅于轼“反腐败”呢?在提到 贪污5000亿这个数字的时候,茅于轼用了个“障眼法”混淆视听。他用5000亿被贪污的真金白银来与20万亿的生产进行对比,生产是什么,生产是产值, 不是利润。5000亿的真金白银占20万亿生产形成的利润还会是百分之二点几吗?这个比例将会如何庞大。我相信茅于轼不至于如此愚蠢,分不清产值与财富的 区别。他为何用弥天大谎替贪污腐败辩护,是因为茅于轼看准了愤青的“自由主义”者们的愚蠢,只要念动“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反腐败、反腐败”的咒语就 可使自由主义的愤青们五迷三道、任其驱策。
茅于轼的《分析网上骂人》秉承了他一贯的不顾逻辑胡言乱语的作风,文中最后一段语:“所以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但是精英必须公正地为全体人民的利益着 想,不可以为统治者自己的利益着想。其实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在现代社会中,特别是自由主义的理念里,政府是一个受托机构,是一个服务机构,而不是 治理机关,更加不是一小群精英人士的统治治理机构。茅于轼“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的观念与现代民主自由的观念相去甚远。及其可笑的是,茅于轼“但是”的背 后,“但是精英必须公正地为全体人民的利益着想,不可以为统治者自己的利益着想”,一党专制、个人独裁都可以这样来“但是”。怎么来确认这个“但是”、谁 来监督这个“但是”、以什么形式来保证这个“但是”?难道仅仅靠精英们的道德品质、个人良心和自我约束?世界各国几千年的发展,不是从各个方面证明此路不 通吗。我揣摩不透茅于轼的心境,茅于轼竟老着脸说“精英治理”“ 其实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道理”。幸亏我还识字,我从文献中知道“精英治理”的精英专制主义学说,在西方乃至世界各地,无论是左的、极左的、右的还是极右的 政治、经济学等哲学流派,都将“精英主义”视如瘟疫,避之唯恐不及。
茅于轼由于写了《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招致谩骂,继而写《分析网上骂人》为自己辩解。“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这样的题目就巨搞,茅于轼一定是 以为说话就是聊天谈恋爱,做事就是挫脚丫子做爱。他可以将“说话”和“做事”完全分开,认为替某人说话不是为某人办事。其实,站在富人的一边替富人说话才 是替富人办了一件最大而富人没法办得到的事;而不在穷人的立场,为穷人办的事决不会是代表穷人根本利益的事,甚至是忽悠穷人、麻痹穷人,掩护不法富人暗度 陈仓的事。一个人的立场观点决定一个人的行为,决定一个人行为的最终价值取向。特别是茅于轼引以自豪、茅粉们激动得舌头打结的两件事“家政公司”和“小额 贷款”,也看不出是茅于轼用自己的影响为穷人办的事、甚至不能说是为穷人办的事。全国有上万家的家政公司在做这件事,全国也有几百家公司在做“小额贷 款”。说茅于轼为穷人找到家政服务的工作,同样可以理解为茅于轼帮富人寻到了佣人;说茅于轼为穷人贷款接了燃眉之急,难道不可以看成茅于轼为富人找到了资 金出路、替富人牟利?所以,就这个问题,我仅仅还原它的商业行为的本质,不认可将一个商业行为用“道德”来解读、去判断到底是为穷人还是富人办事。作为著 名经济学家的茅于轼不会连这都不懂吧,他为何要将自己普通的商业行为拔高到“道德”的高度呢?就是为了增强他“替富人说话”的欺骗性。
正常人能够违背自己的立场观点,真心诚意地做一件扭曲的灵魂的事吗?不能,除非他精神分裂。一个以“治理”者自居的精英能为“被治理者”做一件好事 吗?也不能,“治理”者以为的好事对“被治理”者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没有迹象表明茅于轼是个精神分裂者,而茅于轼认为自己是精英、社会是应该由精英来治 理的,所以,茅于轼即使真心想为穷人办事,但办出来的事也未必是穷人认可的好事。
茅于轼眼里是精英甚至不同于西方精英专制主义的精英标准。西方精英主义一般指学术型、技术型的专家,茅于轼不是。茅于轼认为既得利益者和目前整个官僚 阶层都是精英。在《分析网上骂人》还有一段话:“现在的社会非常复杂,需要专家来治理。绝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够胜任的。但是当官的人必须为每一个人着想, 不能光想着有权有势的人,否则就难免会有社会动乱的可能”。在这里,他没有给出精英的定义,但可以看出茅的意思,“当官的”就是“精英”,“精英”就是 “当官的”,“当官的”和“精英”两词完全可以互换。前提是“当官的”“ 必须为每一个人着想,不能光想着有权有势的人”。如果没有精英来治理,所谓民主选举、个人自由就“难免会有社会动乱的可能”。
活到快死的年纪,茅于轼总不该幼稚到不了解我国的干部遴选制度吧,“精英”如何产生才能保证是货真价实的精英,而不是世袭罔替、裙带关系、买官卖官窃取官 位的呢?按茅于轼的意思,既然“当官的”就是精英,那么只要谁一当了官,身份立马转变为精英;既然是精英,那肯定就有当官的资格,治理国家就该是天经地 义。这是一个互证的命题。在“精英”的标准上,茅于轼有意扯淡。
我再退一步,承认茅于轼的精英治理很有效率、而参与治理国家的全部是货真价实的“精英”。可“精英”们就会天然地、始终如一地“公正地为全体人民的利 益着想”吗?凭什么“精英”就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精英”们为什么不去代表自己的利益而来为我们“草根”的利益着 想呢?按茅于轼的市场化理论,理性人都是从利己的立场出发去“弱肉强食”的,只有那样,茅于轼认为经济才会发展、社会才能进步。在这,茅于轼又不承认自己 的理论,莫非,“精英”个个都精神分裂不是理性人?
精英专制主义的另一个代表人物张维迎有个观点:“正确的决策是不需要投票的”。将“精英”们化身为真理标准。决策正确与否,大概就是他们说了算。一个 国家,没有了民主决策,将民众划分为“精英”和“草根”、“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代国家,鼓吹这一理论的,决不会是“自由主义” 者。愤青的“自由主义”者们,不知能否明白这一点。
西方的精英专制主义,尚有一丝理想主义的光芒,欲通过知识和技术“精英”、采取“精英”专制的手段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茅于轼的“精英专制主义”则是 取“专制”弃精英,将在朝在野的所有既得利益者一网打尽为“精英”,为了掩饰,就羞答答地说:“必须为每一个人着想,不能光想着有权有势的人”。没有民 主,你茅于轼的“必须”不等同于放屁。茅于轼的“精英专制主义”是维护目前既得利益者的固有格局,也阻止其他伸手想分一杯羹的新晋者,所以,颇能蛊惑自以 为是其实不是的“自由主义”者们。茅于轼一般用“享乐主义”来说服这些没脑子的“自由主义”者,法国路易氏的:哪管它死后洪水滔天。成了他们共同维系的纽 带。
茅于轼在《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政治家的利益》一文中写到:
“政治家们制造的欺骗百姓的重要理论,就是把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当成至高无上的准则.百姓为了维护主权领土,把自己的性命送掉了还没有觉悟.请问,是领土完整重要,还是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我认为当然是百姓的生命财产更重要.领土不完整,少了一块,于我何干呢?”
“钓鱼岛的争夺更是一个例子.那是一个无人居住的小岛.中国和日本争夺得很厉害.在我看来,双方都不值得为此伤感情.把争夺钓鱼岛的力气用在国内对百 姓真正有益的地方岂不更好.帮助没钱看病的人能看上病,没钱上学的孩子能上学,是不是更有价值.也许有人认为,钓鱼岛虽然现在没有人,也可能将来附近有石 油等资源,为什么不值得争夺?但是我感觉大家为钓鱼岛动感情,并不是出于资源的考虑,还是出于主权的考虑.如果是为了资源,根本用不着斗争,坐下来谈判, 让政治家退出,请专家拟定开发方案,讨论双方利益分配,得出双赢的结果,这才是解决问题的道路.也可以拿它竞价拍卖,出钱多的一方获得开采权.所出的钱成 为放弃一方的补偿.现在是政治家在插手,把问题越搞越复杂,而且得不出解决方案,因为主权问题是排他性的,不可能双方都握有主权,很可能最后诉诸战争,得 出双输的结果.而单纯的资源开发问题原本是一个双嬴的问题”。
对于茅于轼上面的两段,我得先给他讲个常识。钓鱼岛的重要不在于有没有人居住,或者适不适合人居住,而是关系到大片的领海主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规定:沿海国可以自领海基线起划出12海里宽的领海、24海里宽的毗连区、200海里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作为其管辖海域。这一大片领海不仅有海洋矿物 资源、生物资源,也是对本土防卫的延伸。当然,茅于轼有“市场化”保护,国土安全在他看来是没问题的。但问题是,既然那片海域有石油资源,而你茅于轼一直 认为石油是最重要的,根据你的市场经济理论,人都是利己的,况且利己的效果又最好,你就不应该反对政府在此事上“动感情”呀,你茅于轼反对是为哪般?至于 茅于轼的建议“让政治家退出,请专家拟定开发方案,讨论双方利益分配,得出双赢的结果”的解决钓鱼岛的方案。我无法评说。只是搞不懂茅于轼画个大花脸又蹦 又跳的,到底是真天真还是装天真,不管是真的还是装的,80岁了,我只能摇摇头,在心里说一声:傻逼。
傻逼的堕落无止境,所以,茅于轼这个老傻逼才会说:“领土不完整,少了一块,于我何干呢?”不管什么体制的国家,无论何种“主义”,都坚守义务和责 任。一个自私自利的守财奴,也会保管好祖宗的基业,即使是无可救药的败家子,败完家后尚对祖宗存一丝愧疚。没见过茅于轼傻逼得这般理直气壮的。茅于轼从 “精英专制主义”者堕落至此,尚有迹可循。可这帮不成器的“自由主义”者们,以为没有责任不要义务享受人生是第一要义,跟着茅于轼,不管是脏的独还是僵的 独,都成了你们追求“自由主义”的标志,仿佛不脏不僵你们就不“自由主义”了。不知这帮不成器的东西是误读“自由主义”,还是想借“自由主义”来浑水摸 鱼。好好读读你们奉为圣贤的“自由主义”的书,读读斯密、读读哈耶克、读读弗里德曼、读读欧根,看看清楚,他们哪一个的理论不是为了自己的阶级、不是为了 自己的民族、不是为了自己的国家。有哪一个“自由主义”者像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这么愚蠢、这么大度、这么割肉饲虎?
茅于轼和自诩为“自由主义”的茅粉们,你们是自由主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