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吧,我也是中国人。我来说:
1、先抓谁?
先抓电焊工,第一责任人。无证就敢上,着了就逃跑。这些人有刑事责任吧?
弱势群体就没坏人了?民工就不杀人放火了,装修偷工减料,开车闯红灯,偶尔强奸抢劫一把?都是社会逼的?
这种电焊工给把手术刀就敢给人开膛的,租个门面就敢装老军医给小姑娘打胎的。
不认可的同志,先发配到某些农村地区,当村民面压死只老母鸡,同时送上几本法制教材,经历一番现实社会锻炼后再来谈谈。
2、再按照建筑法等,追究承包各个单位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落实赔偿责任。
特别是刑事责任判断,要特别注意不能因民意汹汹就扩大化,是否有失职问题,是否是直接责任要说清楚。
不认可的同志,明天任命当一个工程的非负责的闲职,然后工程起火烧死人,然后把你抓起来关你几年,看你喊冤不喊冤。
3、再按照党纪和国法,查证是否承包单位和区委领导是否有关系。
如果有关系,但没有实证招投标过程中有直接受贿,则按照党纪来处分区委领导。也只能按党纪,国法不能处罚关系人开公司的。
如果没有关系,但招投标过程中有直接受贿,党纪国法一起来。
如果没有关系,招投标过程没有问题,区委领导酌情党纪处分,承办单位按民事责任处理。
不认可的同志,明天任命当一个镇长,后天镇里起火,你现场也去了,消防队长也给你踢了,但还是死了人。民意汹汹,你就给千夫所指,恨不能把你剃上阴阳头直接执法算了,看你会不会拿着宪法喊冤。
4、市领导,党委讨论是否要党内处分。国法就管不上了。
这世界如果是个游戏就容易得多,有转职系统;
骂拆迁违法厉害的,去当拆迁办主任体会体会;
骂截访厉害的,去当维稳办主任感觉感觉;另外,中国共产党该取消信访制度了,多麻烦哪,人治社会的遗迹。
骂欺负弱势群体的,到某个城市的救助办,然后给个任务要弘扬人道主义要把街头乞丐全部救助起来去体会体会。
骂城管的,到某个城市城管大队,专门把人民群众投诉占道经营、野烤串卫生、街头卡拉OK扰民的信件给他处理,而且限期整改否则以不作为处罚。。。
以前有个同学,看到街头大标语就很不屑;后来不小心从了政,在个小镇当干部,老老实实搞红布白字标语,为啥:这个东西最work,还低成本,而且那语言越土越押韵越好。
别的办法?
印传单:打印成本?谁来发?谁来写文案?
广播:播了;电视?县电视台播了;
开居民大会?操,现在啥年代,人民群众早不开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