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问〝两会代表冯燕〞如何建立法制经济环境的?

一年一度的〝两会〞已经园满结束了!本次人大会议上的一个极大的亮点,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五权”概念。温总理说,要保障民众的“五权”,即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比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人大会议上提出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发言,此次多了一个权,即选举权。
政府工作报告中,与“五权”呼应着的,是温家宝总理的另一段话:——“我们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把这几段话联系在一起,我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种联想:中国将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并且,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会围绕选举权来开展。
笔者之所以有这样的联想,出自一个简单的事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是因为激发了广大民众的法制权力;政治体制改革若想取得成就,同样要激发民众的也能得到法制保护的权力。此番温总理强调选举权,将之置于“五权”之首,细细琢磨,大有道理。笔者与朋友闲谈并热烈讨论中聊到了各省来京的全国人大代表, 其中聊到他省一个代表时, 这位仁兄急呼他乡代表可媲美去年轰动全国的黑社会大姐大〝谢才萍〞!
而这位从哈尔滨不知被 “什么人” 送选上来的全国人大代表尚不论她所代表,是 “何人” 以及被 “何人”所推举上了北京,而且冠冕堂皇的站在人民大会堂代表着 “人民”? 此人的口头语录确把我们惊吓的目瞪口呆
〝我要拆腾死你们〞!试问天下有多少个人可够她拆腾的!她比谢才萍狠,也比谢才萍恶!
“她正是哈尔滨当红人士〝全国人大代表〞冯燕!笔者寻声后并在网上急切寻找。冯燕是哈尔滨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犯罪猖獗而成为亿万富豪,并于2008年被黑龙江省推荐为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哈尔滨最高法院还积压着关于冯燕的巳判绝而未执行的案件!此女所能有的神通广大可真不是谢才萍所能媲美的。她的二亿账目可以莫名奇妙的被烧毁并在没有消防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出俱的证明,而只是通知了当地户籍派出所蒙混过关。她还可以逃避债物而多次变更公司名称。她还能把以被黑龙江省高院已经封查的二千一佰七十四万资产转移。在她行进道路上有谁成为了障碍时她那〝我要拆腾死你们〞!的豪言壮语必立竿见影。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方式固然多种多样,但其最重要的方式,无疑是挑选出自己最信任的人,去代表自己,去参政议政,去制定国家的制度法规,去落实自己的利益诉求。而知情,正是正确选择的前提;选票的取舍,正是最有力的表达和最有效的监督。如果缺失了选举权,其他四权将变得软弱无力。但这位冯燕恰恰是某些人精心挑选上来的〝“全国人民代表〞。 
所以,在现实层面,选举权仍然存在一个有待落实的问题,这也是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如何让被选举人真正出自民意呢? 这个冯燕1997年拖欠哈尔滨市建大建筑工程公司500多万元工程款至今不还!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执行三年因其逃债也十分无奈!2008年11月19日全国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冯燕又通过官商勾结对抗中央、觉幸又躲过一劫!被害人为此三年上访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冯燕为应对申请执行人对其罪行揭露和规避法院制裁,于是利用其地位、经济、人脉的优势﹕调动了新华社记者给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施压,事实是让司法不公更加变本加力了,弱势阶层一副恳求状,是因为无力抗拒,只能寄望于权势者天良发现。但权势者的天良是不大容易发现的,偶尔有几个能以“清贫廉政”自勉的,便成道德楷模,明朝两百七十年,不过出了一个海瑞!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矗立在草民心中。但一个清官能让许多代念念不忘,说明“清官”纯属稀有品种,是不能指望的。所以站在现代人的立场上看,清官文学越盛行,就越说明草民处境越糟糕!所以,什么时候“清官文化”在中国彻底破了产,中国的事就好办了。
冯燕虚假注册成立哈尔滨兴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我国公司法实施不长的现实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滥用到极至﹕成为亿万富豪后转移财产、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财务帐册烧毀、违法变更、新设公司、虚假申报、转移债权、拒绝法院执行!几乎无所不用其极。中国的事现在还很不好办。所以有这样的说法:“要把老百姓关心的事,当做大事来抓”。
这是不是有些莫名其妙?更莫名其妙的是人们似乎还要为这说法感激涕零。当然,由于笔者所受教育不多,要中国百姓全都能理解“五权”概念。温总理说,要保障民众的“五权”,即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拿着这样具有高度真理性的格言与权势者理论也还不具备“可操作性”。20世纪的最后20年,腐败成了全中国人关心的头号问题。尽管腐败从来不是一时一地的现象,但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再不信什么“自律”、“自查” 与当官者们的〝天良〞,不但不信,甚至对某些徒有形式的规章制度嗤之以鼻,这绝对是中国人觉悟的证明。2001年3月21日哈尔滨兴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哈尔滨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3月24日又更回原名哈尔滨兴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笫二天﹕也就是2003年3月25日原股东不变、企业名称不变、资质证书不变、法定代表人不变!新设成立哈尔滨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5月11日哈市中级法院立案执行其拖欠工程款一案,而其隐瞒债权、虚假申报并于8月22日利用一帮股东两个企业的关联关系、仅凭-页虚假《债权抵偿工程款协议》、而向省高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

省高院2009年1月5日不当下达(2001)黑法执字第2号裁定﹕兴得公司2174万元债权在沒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原法人单位尚存的情况为其变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财产得以合法转移!明明是违法逃债拒绝执行的行为!却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反而获取法院的暗中支持!对于中国的司法现状和打黑形势,真希望温总理能亲自表态,能果断地向黑恶势力发出总攻讯号,只有这样,人民才会得到一个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根本就不需要为了维稳定而维稳定了。
相信这是很多中国人的希望。但“希望”一词又近乎谦恭般的“恳求”了。最近看了不少“中国盛世论”的文章,很多人仍在为人的一些基本需要喋喋不休。真不能不感叹“苟活方式” 任重道远。所以光有希望还是不够的。中国在面对着世界, 和承载着一个大国所要担灾的全球性的历史重任, 同样也应接着来自四面八方的竞争,法律是国家稳是和发展的基石,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冶环境,又如何使社会自然稳定,更何谈良性的经济发展!那又拿什么来竟争与担负责任呢?!中国人法制经济环境系统确实需要象冯燕这样 “一班人" 来好好改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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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恳问〝两会代表冯燕〞如何建立法制经济环境的? -cherubim2008- 给 cherubim2008 发送悄悄话 (2223 bytes) () 03/15/2010 postreply 23: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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