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及公众生命安全,并且是无辜者的生命安全。
这是提倡敌对性质的暴力活动,法官有理由认为这种言论违反二十条第二款。
另外,没有什么教的圣经教导人违反法律。这么解释伊斯兰教义的人自己也是违反他的教义的,鼓吹仇恨的激进份子。
这才是危险份子。法律应该约束这种对普通人的生命有威胁的人。
法官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需要有很好的分析判断能力的。这样才能确保法律每个条文都得到正确的解释和执行。
对911 大加赞颂就是对恐怖袭击的赞颂,倡导这样思想的将会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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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这么想?
-anyone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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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2010 postreply
06: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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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如此,你拿可兰经来看看,哪里写着可以滥杀无辜。
-sailingb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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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2010 postreply
06: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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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读懂我的意思,我说可兰经没有滥杀无辜的文字,
-sailingbo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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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2010 postreply
0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