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邓玉娇

本帖于 2009-08-14 18:45:44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看到网上乱七八糟的报道,觉得很滑稽。那么多人随着各种文章的出台而摇摆着。

撇开这件事情的政治因素。我想用我的逻辑分析以下这件事情,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如果我们把这件事简单点说,抛开形容词,抛开修饰,那么故事就是:
一个女孩,被2男人要求性行为,被打,按倒在沙发上,反抗中杀了其中一个男的。

现在我们假设并加上其他的时间地点人物特征:
虚拟场景一
一个干部,到洗浴中心,用钱打一个打工的女孩,因为以为她是小姐,就按倒在沙发上,要求性服务,女孩反抗并用修脚刀杀了一人,另一人重伤
(结果:女孩故意杀人,干部无辜受害)

虚拟场境二
一个民工,站在天安门广场,拿出20圆钱砸到市委书记的太太身上然后要求性行为并把她按倒在地,因为以为她是小姐,结果被反抗中杀死
(她还会是故意杀人吗?民工还会是无辜受害人吗)

不同的地点,不同等级的人,同样的性质,同样的行为,法律真的能够平等吗?

注:《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所有跟帖: 

无事实而结论,叫武断。把事情简单化,调动大家的情绪。叫做煽动。 -traceparis- 给 traceparis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7/2009 postreply 13:54:14

我们呼唤法治社会,请从我做起。最起码说话要有事实证据。 -traceparis- 给 traceparis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7/2009 postreply 13:55:47

只有在法制社会才有机会讲法制;在不讲法制的社会 -又黄又暴力- 给 又黄又暴力 发送悄悄话 又黄又暴力 的博客首页 (250 bytes) () 05/27/2009 postreply 15:43:49

但我觉得法治社会也是靠人慢慢建立,争取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traceparis- 给 traceparis 发送悄悄话 (222 bytes) () 05/27/2009 postreply 17:14:39

官员是群众里选出来的?头一次听说这个理论 -又黄又暴力- 给 又黄又暴力 发送悄悄话 又黄又暴力 的博客首页 (60 bytes) () 05/27/2009 postreply 17:50:09

从你做起中国非完不可 -真和假- 给 真和假 发送悄悄话 (22 bytes) () 05/27/2009 postreply 15:57:35

是吗。感觉你是来吵架的。有理说理嘛,你这才叫扣帽子。鄙视 -traceparis- 给 traceparis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7/2009 postreply 16:42:40

懒得和你说 -真和假- 给 真和假 发送悄悄话 (74 bytes) () 05/27/2009 postreply 17: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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