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年第一天乐呵就大了,再说中国得说全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帖于 2009-10-22 10:24:1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为什么是政府继承?

首先,继承分为国家继承和政府继承。

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其中,被别国取代的国家称被继承国,取代别国的国家称继承国。

国家继承又分全面继承和部分继承,当被继承国的国际人格,即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资格,不再继续存在时,被继承国的领土和居民全部构成继承的客体,便发生全面的继承。当被继承国的国际人格仍继续存在时,则发生部分的继承。

如何判定是否是国家继承?按照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的意见,发生国家继承的情况有以下5种类型:

1.国家部分领土的转移(一国的一部分领土转让给他国);
2.新独立国家(原殖民地或附属国独立);
3.国家的联合(一国与他国联合成立新国家);
4.国家的一部分或几部分领土的分离(新国家从既存的国家分离出来);
5.国家的解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国家分离出来后,被继承国不复存在)。

我们对照这5个类型,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是否是国家继承。

1.显然不成立,国共交战并不是两国交战,也就不能认为国共双方控制区域的变化是一国一部分领土转让给他国。
2.显然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是中华民国殖民地或附属国独立而来的。
3.显然不成立。
4.领土分离必须得到双方的认同。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认为自己是从中华民国分离出去的,也就没有提出分离的要求;而中华民国也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从自己分离出去的,也就无从受理并不存在的分离要求。双方也从未履行分离手续,划定领土、财产和权利义务等等。因此本条也不成立。
5.显然不成立。

现在已经排除了这种取代是国家继承的可能性,下面检验其是否是政府继承。

政府继承是指同一国家继续存在的情况下,由于革命或者政变导致政权更迭,代表该国的旧政府为新政府所取代,从而引起的权利义务的转移。

根据该定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进行判断,并无违背之处。中国继续存在,取代的方式是革命。

在国际法上,一国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主权最高的政府。是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民国进行了政府继承和是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是同一问题。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文中的“承认”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承认,其定义为:“既存国家以一定的方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出现予以接受和确认,并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某种关系的政治和法律行为。”不具备国际法效力的其他意义上的“承认”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下面从理论和事实两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理论上,政府承认应遵循“有效统治原则”,这是政府承认的一般根据。具体来说:在全国绝大部分范围内建立确实有效的统治就应当承认,而不考虑政权性质与法律根据。其中,“确实有效统治”指:

1.政府已经掌握了国家的权力,并建立了行使权力的国家统治机关。
2.对全国绝大部分领土和居民进行了控制和管理
3.反对新政府的政治势力已经失去大规模活动的主要社会基础
4.国内政治局势已经趋于稳定

我们来考察一下在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民国的取代符不符合这四点要求。

1.显然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已经掌握了国家的权力,并且建立了行使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政协、各级政府等一整套国家统治机关。
2.显然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实际统治区域也就是大陆,占全国领土和居民的绝大部分。
3.显然成立,通过镇反、和平解放西藏,实际统治区域也就是大陆内,大规模的反政府势力已经消失。
4.显然成立。理由同3。

这样,在理论上,应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继承予以承认。

当然,实际情况中,对新国家新政府承认是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是否承认由各国自己决定。

那我们就来看看国际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际承认情况:

新中国把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代表、不承认国民党政权、断绝与国民党政权的关系作为建交的先决条件。这说明一旦某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该国一定已经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继承,否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会与之建交。相应地,如果某国与台湾建立邦交关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必然与之断交。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情况来直接得到国际社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继承的承认情况。下面将从历史和现状两方面来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先看历史,新中国经历了三次建交高潮。

第一次建交高潮:新中国一成立就得到苏联政府的承认,中苏两国于1949年10月5日互派大使,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随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等欧亚社会主义国家相继与中国建交。南斯拉夫于1949年10月5日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同越南民主共和国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从1949年末到1950年上半年,缅甸、印度、巴基斯坦、锡兰(今斯里兰卡)、以色列、阿富汗、印度尼西亚等一些亚洲国家相继承认新中国。随后,缅甸、印度、锡兰、印度尼西亚等国先后与新中国达成了正式建交协议。

第二次建交高潮:50年代中期以后,一大批亚非拉国家摆脱殖民统治,获得独立。这些国家与新中国的建交,使得同新中国建交的国家从1955年底的23个在10年内增加到原来数量两倍多。 这一时期同新中国建交的国家有24个,除法国外全部是亚非拉国家。它们是:柬埔寨、伊拉克、摩洛哥、阿尔及利亚、苏丹、几内亚、加纳、古巴、马里、索马里、扎伊尔、老挝、乌干达、肯尼亚、布隆迪、突尼斯、刚果、坦桑尼亚、中非、赞比亚、贝宁、毛里塔尼亚和民主也门。

第三次建交高潮:随着中美关系的改善和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70年代初期出现了西欧国家同中国建交的高潮。1970年至1973年,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冰岛、马耳他、希腊、卢森堡和西班牙先后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1972年,英国和荷兰先后同中国签署了关于两国从代办级关系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英、荷两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并撤销其在台湾的官方机构。同年,联邦德国外交部长访华,两国达成了建交协议。1979年,葡萄牙和爱尔兰也同中国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至此,中国已同西欧20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未建交的只有梵蒂冈、摩纳哥、安道尔和列支敦登。1975年,中国同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了正式关系。

再看现状。到目前为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主权国家有165个,而相应的与台湾有邦交关系的国家只有26个。两者无交集。

联合国是一个目前拥有192个成员国的国际性组织,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继承的承认在1971年以联合国2758号决议的形式固定了下来。下面是该决议全文:

联合国2758号决议(1971年10月25日)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二十三国提案全文和联合国表决结果
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10月25日晚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进行表决。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个国家联合提出的提案。提案全文如下:
联合国大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5个常任理事会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这项提案通过以后立即成为联合国大会的正式决议。

这样,在事实层面上,我们看到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以及联合国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民国进行了政府继承。


(二)。一个中国原则

 一个中国原则的产生和基本涵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天即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随后又致电联合国,声明:国民党当局“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根据”,完全无权代表中国。外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台湾当局断绝或不建立外交关系,是新中国与外国建交的原则。

所有跟帖: 

国家以国体为根本,爱国就是爱国家的组成形式 -留学美国- 给 留学美国 发送悄悄话 (80 bytes) () 01/25/2009 postreply 21:54:09

中华民国有什么不好而一定要被推翻, 搞"中华人民共和国"? -swts- 给 swts 发送悄悄话 swts 的博客首页 (161 bytes) () 01/25/2009 postreply 21:57:58

这涉及到死了去见马克思,还是唐宗宋祖的问题。有人非要去见马克思 -留学美国- 给 留学美国 发送悄悄话 (10 bytes) () 01/25/2009 postreply 22:02:19

说的妙!:),是啊,背后还是信仰的问题。 -诺爸- 给 诺爸 发送悄悄话 诺爸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5/2009 postreply 22:05:28

某年某月领导人信仰一变,就成了原煤经济中美共治了。。。 -诺爸- 给 诺爸 发送悄悄话 诺爸 的博客首页 (24 bytes) () 01/25/2009 postreply 22:33:18

说民主选举三权分立是全盘西化, 请问马XX主义是中国本土的? -springdale- 给 springdale 发送悄悄话 springdale 的博客首页 (7 bytes) () 01/25/2009 postreply 22:37:14

头三十年个人崇拜,运动折腾,领袖错失,历史遗恨,今人看得清楚, -诺爸- 给 诺爸 发送悄悄话 诺爸 的博客首页 (6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08:03:20

给农民许诺分到土地, 给知识分子许诺更多的民主 -swts- 给 swts 发送悄悄话 swts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09:20:27

可辛亥革命以后就没人这么问了 -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给 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1:03:25

当年优秀的年青人,很有抱负,中国是他们的文化,他们的希望 -鸣放1957- 给 鸣放1957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0:53:16

今天的年青人,中国文化他们几乎不了解,只是需要时的点缀罢了 -鸣放1957- 给 鸣放1957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1:01:19

这就是国家认同的问题,所有西藏,台湾问题的根源都在于此 -留学美国- 给 留学美国 发送悄悄话 (154 bytes) () 01/25/2009 postreply 22:58:54

转帖 看看这片文章-----题目:当前资本主义与中国的矛盾 有何感想! -1341- 给 1341 发送悄悄话 (3081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05:14:55

骑驴兄,很喜欢你说的话。有何评论; -1341- 给 134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05:16:50

理论不错,比老毛当年的建国理论都强,可是,老毛不是以此理论建国的 -鸣放1957- 给 鸣放1957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3:32:14

haha....,你能給白唬白唬老毛是以啥理论建国的吗? -大前两米- 给 大前两米 发送悄悄话 大前两米 的博客首页 (17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7:49:34

真是这样,老毛建国时,是国民党兵败如山倒的时侯.国家定义好象还没如此完整 -鸣放1957- 给 鸣放1957 发送悄悄话 (55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8:16:19

老毛当年建国时的新中国定义好象与目前并无出入.最主要的依旧 -大前两米- 给 大前两米 发送悄悄话 大前两米 的博客首页 (32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8:36:11

你的理论应当比他的更清晰,他没有"继承"的这方面理论 -鸣放1957- 给 鸣放1957 发送悄悄话 (29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8:47:42

一阵阵地发麻,真的.从心里往外. -大前两米- 给 大前两米 发送悄悄话 大前两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9:44:58

是感动到了,还是站到了伟人的面前"一阵阵地发麻"..... -鸣放1957- 给 鸣放1957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9:52:52

你说呢? -大前两米- 给 大前两米 发送悄悄话 大前两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9:55:16

都有,呵呵,有那么认真吗? -鸣放1957- 给 鸣放1957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19:59:41

哈哈...,不玩儿了,回见. -大前两米- 给 大前两米 发送悄悄话 大前两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6/2009 postreply 20:04:2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