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的确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反送中反的是”不许结果待议制度的审查,只需特首同意就能引渡”逃犯“到大陆“

“通過後,未來後決定是否移交逃犯的權力從原本需要香港立法會同意,轉變成不需經過代議制度的審查,只需香港特首及法庭同意能將逃犯移交給中國,而香港特首實際上多為中國(大陆)政府所指派。”
所以“反送中”反的不是逃犯条例,不是所谓“法律漏洞”的修补。反送中的更远的起因是“雨伞革命”所抵制的“831决定”,反的是制定相关法律为自己服务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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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更全面。 -老商- 给 老商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4/2019 postreply 01:51:51

这么多月过去了,你居然没有认真看送中条例的具体细则。还在这里发布虚假的信息 -和事佬- 给 和事佬 发送悄悄话 和事佬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4/2019 postreply 0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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