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与波的认识问题,在更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都不清楚场与波之间的差别,甚至直到今天也只有较多的电磁场理论的科学家,承认了两者之间的差别。是爱因斯坦首先模糊地认识到了这两者的差别,但是没有能够建立起场与波是两类不同的物质存在形式的明确理念;而爱因斯坦的继承者,大部分现代物理学家至今并不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因而无法理解作为物质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干涉”的物理实质:干涉是波与粒子相互作用的现象,单独的实物粒子在保守场的相互作用下,只会产生碰撞而不会产生同一空间位置上的“物质数量”的叠加,所以不会产生很典型的干涉现象。但是以后我们可以看到粒子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形成疏密相间的在时间上稳定的空间分布,如果把这样的空间疏密相间的分布现象称作“干涉”,那么纯粹的实物粒子在牛顿的保守力的作用下,也是存在干涉现象的。大风在无垠的沙漠形成的各种疏密相间的沙坡甚至沙堆就是一种类似的干涉现象。
在现代电磁场理论的概念上,“粒子”也是与空间分布的场联系在一起的,只是这个场不同于电磁波的场,它在物理内涵上就是场的保守性,和由此引起的瞬间传递和动量守恒;这些物理特性来自数学形式上就是保守场的空间的绝对可积性,这个绝对可积的“积分极限”就是在无限小区域上密度趋向无限的“物质的量”(实际上现在已经知道有牛顿质量和库仑的电荷量两类不同的物质量)。与波的能量相比,粒子的质量,不易产生干涉现象,也可以说是对的,因为粒子之间存在空间的“不共容性”,在粒子所占有的位置上,物质密度成了无限大,两个无限大的密度的物质不能共占一个位置,因为它们之间会出现无限大的力。而“波”的能量在空间是“共容的”,没有碰撞而排斥的效应。但是这并不是说只有“波”的作用才能够产生时间稳定的空间物质的能量或质量的疏密的分布。所以在讨论干涉现象的时候,必须对干涉现象加以比较严格的界定:一种就是凡是个体的物质(不论是以质量表征的粒子还是能量表征的波包)的集合,在它们运动过程中产生的对于时间稳定的而在空间有疏密相间分布的现象就称为“干涉”现象,那么粒子和波都会产生干涉现象。它只是个体性的物质状态,形成群体行为上的一种现象。不论电子群,还是原子自发辐射的“光子”群,它们在特定条件下的运动过程中都会产生干涉现象。另一种就是与波的空间可叠加性相联系的干涉现象,那就不只是疏密相间的分布,而且要求那种分布与波的场结构之间有严格的定量关系。
场与波 单独的实物粒子在保守场的相互作用下,只会产生碰撞而不会产生同一空间位置上的“物质数量”的叠加,所以不会产生很典型的干涉现
回答: “核函数”:保守场与粒子在空间是不可分割的联系在一起;保守场和粒子是实体物质的共同的组成部分,它们分布于全空间,一起运动。
由 marketreflections
于 2009-12-27 07: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