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付岳飛書》局部。(公有領域)
岳飛是南宋著名的民族英雄,他率領岳家軍歷經大小126仗,攻無不克,戰無不勝,令金兵聞風喪膽,歎稱:「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然而這樣一位英雄,最後卻慘遭秦檜等人的謀害,含冤而逝。
岳飛日後雖然得到平反,一般人以為,他的平反是在過世二十年後,由宋孝宗主動給予平反,然而從史料考察,這段時間比一般預期花得更久,又是出自於其後人的努力……
當年岳飛是以「謀反」、「叛逆」的罪名遭處死,故一時朝野間只要論及岳飛的文書莫不以「叛臣」稱呼,到了秦檜死後,宋高宗為了維護與金國簽訂的紹興和議,不惜任命秦檜生前的親信万俟卨為相,又重用了秦檜的黨羽湯思退、魏良臣等人。然而宋金之間的矛盾仍日漸加深,不久後万俟卨病死,秦檜的黨羽們一一失勢,紹興三十一年(西元1161年)金主完顏亮撕毀合約出兵伐宋,朝野震動,士人們紛紛上書要求洗刷岳飛冤屈,正秦檜之罪,宋高宗迫於形勢只得下詔:「蔡京、童貫、岳飛、張憲子孫家屬,令見拘管州軍並放令逐便。」自此岳飛的後人就此免除監管,恢復自由。
一年後宋孝宗即位:他下詔恢復岳飛生前的官職,諡武穆,又追封岳飛已過世的兩位兒子岳雲、岳雷官位,又重金懸賞找到了岳飛的遺骸,以一品官的禮儀安葬他於臨安的西湖,在鄂州為岳飛建廟立祠,之後陸續錄用岳飛還在世的後代,一一授予官職,隆興元年(西元1163年)岳飛生前在江州的田宅被歸還給他的後代。
當時朝廷看似已為岳飛平反,但是仍有許多不足之處,其一是造成岳飛冤獄的主謀秦檜及其黨羽的罪責並未受到追究,再來是岳飛「謀反」的罪名未被撤銷僅被赦免,在詔書中其子孫與造成北宋滅國的六賊蔡京、童貫等人的後人並列,而岳飛生前的功績也未受到重視。乾道二年(西元1166年)朝廷定「中興十三處戰功」,其中有五次是幾百人傷亡的小戰役,其餘多半是微不足道的小勝,岳飛的四次北伐,以及郾城大捷、穎昌大捷、朱仙鎮大捷全都未計算在內,當時史官要重新為岳飛定諡號,然而在官方的史館卻幾乎找不到岳飛的戰績。天下百姓皆知岳飛的忠、岳家軍的善戰,然而在朝中卻幾乎無相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