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说体制,兼论小偷的生存环境

本帖于 2011-02-25 02:38:31 时间,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编辑

很早以前,一位学哲学的朋友告诉俺:“制度好,坏人办好事;制度不好,好人办坏事”。俺向来崇拜哲学,一直记着。


后来经历多了,渐渐感觉到体制的神奇。比如一个企业,如果体制比较合理,则员工普遍积极努力;如果比较不合理,则员工转而平庸;如果极其不合理,则员工开始学坏(适者生存)。


同样的人,在不同体制下,理念截然不同。改革开放前,一切凭户籍管理和统一分配,你要人才流动,就是不安心工作,并且档案没处存,生活没着落;你要谈致富,最起码是庸俗,可能还会涉及到人品。现在呢,你要没有“人流”过,似乎缺乏进取心,老婆都觉得你乏味;你要是谈事不谈钱,人家觉得你“不实在”。


不同的体制,产生不同的行为和结果。比如在英国,法律规定公路上的测速装置必须要醒目,并且要提前向驾驶者警示,据说这是“劝善思维”;而在国内,警察叔叔们则比较喜欢藏在隐蔽的地方“下套儿”,然后行使处罚权(不知是寻求成就感,还是有罚款指标压力)。又比如对偷窃,在某些国家很有民愤,小偷一旦失手被擒,难免会有皮肉之苦(民间先执“法”一次);而在讲“人权”的西方国家,小偷的职业风险就低很多。


还是个英国的例子。一位老先生家中屡次被盗,屡次报警,屡次按警方程序记录在案(俺觉得记录过程不亚于审小偷),然后接着被盗。绝望之际(无助),老先生备了一只猎枪,发誓要惩罚小偷(也只有这样才能逮着)。一日,小偷飘然而至(轻车熟路),老先生愤然开火,击伤贼人(这回看你还往哪儿跑)。结果呢,老先生被判入狱,小偷轻罚了事。俺擅自解读一下这事儿的逻辑,警方:抓贼在偶,关你屁事,都似你等,让爷下岗么?法庭:你擅自持枪,罪之一也,开枪打人,罪之二也,人权事大,法不容情,给我进去(牢狱);至于小偷嘛(惯偷),年轻人不懂事,以后别这样了啊。。。


后来,俺和有被盗经验的朋友们总结了一下(适用于英国):小偷来盗,最好别照面,你收拾他,你犯法,他收拾你,你活该(人家反正是犯法,不在乎再多犯一条)。万一碰上了,假装没看见,吹着口哨回屋(免得双方都拿不准下一步的分寸)。报警是程序,不要指望破案,但不报警,好像你有见不得人的事,况且在申报保险赔偿时,必须要有警方记录。当然最好的也是无奈的办法,就是大力安装各式防盗报警系统,提醒小偷:俺把钱都花在这儿了,您就别冒险了,市场很大,找容易的下手吧。(已经带哭腔了)


俺一直认为,中国保留死刑是明智的。虽然我们要不断改善人权状况,但千万别照搬西方,比如犯罪代价太低,大批吃救济游手好闲的年轻人。否则,真是逼着好人也办坏事了。

所有跟帖: 

英国不许擅自持枪吗?在美国好像在家打小偷不算什么罪?在中国好像也不算的,只要 -叶泥泥- 给 叶泥泥 发送悄悄话 叶泥泥 的博客首页 (72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12:56:34

英国管制枪支,但对小偷似乎不大管制。本文中的老先生的确是气疯了。。。 -胡思乱想- 给 胡思乱想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13:04:29

私闯民宅好像是不允许的 -涯涯- 给 涯涯 发送悄悄话 涯涯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14:12:11

这世界上很多麻烦就是因为不允许的事没人管,或是管不了。 -胡思乱想- 给 胡思乱想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14:27:08

你说的那个案子我跟踪过,老人家屡次被闯入,报警多次无效,闯入者甚至持刀威胁老人。 -阿方- 给 阿方 发送悄悄话 阿方 的博客首页 (419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13:51:42

经济危机后,小偷更多了,包括以前很安宁的社区。 -胡思乱想- 给 胡思乱想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14:02:08

没错,中国保留死刑是明智的 -ERommel- 给 ERommel 发送悄悄话 ERommel 的博客首页 (115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17:37:01

米国交通警察叔叔们一样喜欢藏在隐蔽的地方“下套儿”~~~ -知识越多越敢动- 给 知识越多越敢动 发送悄悄话 知识越多越敢动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18:50:19

感动还是这么客气哈--俺已经改口管警察叫“弟弟”乐 -冲浪潜水员- 给 冲浪潜水员 发送悄悄话 冲浪潜水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22:38:06

英国做过民意调查:谁是最可恨的人?结论:专门给车贴罚单的“二狗子”! -胡思乱想- 给 胡思乱想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19:44:49

制度好,坏人办好事;制度不好,好人办坏事。 -圈外闲人- 给 圈外闲人 发送悄悄话 圈外闲人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3/2011 postreply 20:27:57

定! -waatuu- 给 waatuu 发送悄悄话 waatu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4/2011 postreply 00:05:41

美国稍微较真点,只是逮着小偷后一转身就放了。 -废话多多- 给 废话多多 发送悄悄话 废话多多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4/2011 postreply 07:13:57

我们这里报警就为了拿保险,反正也不亏什么,保险公司都不急我们还急啥? -金色的麦田- 给 金色的麦田 发送悄悄话 金色的麦田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4/2011 postreply 12:24:58

一则家中遭小偷翻腾,心里腻味;二则英国理赔巨慢,一年不算长。 -胡思乱想- 给 胡思乱想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4/2011 postreply 14: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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