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子鞍马项目中夺得金银牌的滕海滨(右)与严明勇,在颁奖台上疑似为「李宁牌」推销的「L」手势。(新华社资料图片)
中国选手涉非法推销李宁牌
事缘中国体操运动员被指在颁奖台上做出一种手势,疑似是其服装赞助商李宁的商标。据称男子个人全能金牌得主滕海滨,对此直认不讳。
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官员向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证实,中国奥委会在经过他们的问询後已被警告,如果其运动员继续做出这类手势,将会受到惩处。
一些中国体操运动员则称,这纯粹是一场误会,有关手势跟商业行为无关。
据队长陈一冰说,这个手势看起来像英文字母「L」,意思是「爱」(love);何可欣说,这是大家在赛前约定的胜利手势。
在男子个人全能项目颁奖礼上,金银牌得主滕海滨与吕博,就曾打出这个被指称有问题的手势。在男子鞍马项目中再夺金的滕海滨,也与夺银牌的严明勇一起再在颁奖台上做出这种「L」手势(附图一)。
在体操男子团体项目,夺金的中国队6名成员更是齐齐摆出这个手势(附图二)。可见情况并非偶然。
BBC中文网曾尝试联络中国奥委会官员做出回应,目前仍在等候回覆。
李宁体育用品由中国前「体操王子」李宁创立,据其官方网站所载资料,李宁目前是中国国家乒乓球队、射击队、体操队、羽毛球队和跳水队的赞助商。
由於李宁并非广州亚运的官方赞助商,因此如果有关手势被认定为该公司宣传,即成「伏击营销」(ambush marketing)。
一些中国媒体也注意到这个现象,例如有些中国运动员在接受采访时,有意无意的提到赞助商的产品或口号。
同类的「伏击营销」案例,在国际体育比赛中时有发生。今年早些时候举行的温哥华冬季奥运会和南非世界杯足球赛,都曾发生。
由於「伏击营销」者并无向赛会支付赞助费,或者是官方赞助商的竞争对手,因此比赛组织方都在设法禁绝这种手段。
目前国际奥委会已就「伏击营销」行为制定了专门的规章,英国在为2010年伦敦奥运会而制定的《2006年伦敦奥运会与残奥会法》也有部分条文试图打击此等行为。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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