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

本帖于 2010-05-14 03:15:53 时间,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编辑

基本上类似于校园枪击案。

杀人者就是要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向社会报复。说道社会不公,对于每个个人而言,没有社会是公正的,每个个人对此的承受能力也大大不同。因此,这只能是杀人者的个人行为。主要的是,媒体或群体或个人在传播此事件是,应该非常审慎。且不可由此激起更大的仇恨。美国媒体在报道校园枪击案做得就很好,中国的媒体有时并非伸张正义而是缺乏职业道德。

所有跟帖: 

这个,有道理!... 觉得你的观点和狮坛色公有交集:-))) -笑比哭好- 给 笑比哭好 发送悄悄话 笑比哭好 的博客首页 (389 bytes) () 05/13/2010 postreply 09:37:04

狮坛色公?很色吗?有时间去过过招。。。:-))) -非吾- 给 非吾 发送悄悄话 非吾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3/2010 postreply 09: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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