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的“戒碑”

来源: 中国雯子 2009-01-23 15:57:3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957 bytes)
三鹿的“戒碑”
http://www.usqiaobao.com  2009-01-22 20:23:40   作者: 钟海之 来源: 侨报


 “毒奶案”的宣判结果表明个体和企业所担当的社会责任有多重! 

  【侨报1月23日中国时评】海内外关注的三鹿毒奶粉系列案,22日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和无极县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一审宣判。

  除了直接参与生产和销售三聚氰胺的5名
主要涉案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外,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判处4937余万人民币罚金,三鹿集团原董事长、66岁的田文华则如外界此前的预料被判处其罪可担当的最高刑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万余元。至此,这起被视为“中国的耻辱”的事件暂告一段落,也给了惯于干干净净过新年的国人同胞一个交代。

  从一审宣判的20名涉案人员的判决结果基本可以看出,法院这次的量刑准则只有四个字“从重从严”。这一方面表明民意在这次判决中所发挥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凸显当局对惩治此类犯罪行为的决心,人们可以暂吁一口气。

  不过,从毒奶粉案件的爆发到追溯毒奶源、封堵分销路径,回收毒奶,从受害患儿的救治、抚恤到案情的调查取证,半年来,无论是三聚氰胺的不法产销商,还是大型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三鹿集团均处于舆论的漩涡。换言之,在司法机构审理这一重大案件的同时,还有一个由公众组成的“舆论法庭”也开始了漫长的审判,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其既是法律层面的,也是道德层面的。

  “毒奶案”的刑事审判已完成了最重头的部分,但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业的潜规则、商家的道德良知以及官员的渎职责任等的整顿和评估却不应就此结束。

  在诸多罪恶中,最令人愤恨的莫过于漠视生命。2004年震惊海内外的安徽阜阳百余名儿童因食用劣质奶粉而变成“大头娃娃”事件爆发后,官方的重拳整治令外界坚信,这次血的教训应使商家和一些官员刻骨铭心。然而,仅隔四年,三鹿毒奶粉幽灵“光临”,29万余(官方公布的数据)无辜儿童遭殃,阜阳事件的“前车之鉴”顷刻化为乌有,如今,被处以重刑的“毒奶粉案”犯罪者能否成为后来者的“戒碑”呢?

  应该说,三鹿案不仅给有关责任人、责任企业、责任官员上了一课,也给公众、媒体和社会舆论上了一课。这堂课的主要内容不是法律如何严厉,而是个体、企业所担当的社会责任和对生命的责任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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