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定说一个人在相同时间只能爱一个人,所以你的类比不成立。

本帖于 2009-01-04 05:31:28 时间,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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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怪额,怪额,额狭隘了哈 -@绿豆豆@- 给 @绿豆豆@ 发送悄悄话 @绿豆豆@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3/2009 postreply 21:34:27

也未必是狭隘,你可能把爱跟婚姻制度搞混了,重婚确实是犯罪。 -京城夜- 给 京城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03/2009 postreply 21:41:32

:D -金色的麦田- 给 金色的麦田 发送悄悄话 金色的麦田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04/2009 postreply 04: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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