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被曲解的“主权属我(也有说“主权归我”, 和“主权在我”的)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

来源: 没底 2011-06-23 13:29:16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605 bytes)
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系统地提出了解决海洋争端的战略思想:“主权属我(也有说“主权归我”, 和“主权在我”的)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请注意:是系统地提出了!

首次提及“搁置起来”的思想是在1978年10月25日,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应邀访问日本。本来两国政府约定不谈及钓鱼岛问题,可是在东京记者招待会上,日本记者还是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邓小平回答说:"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这个名字我们叫法不同,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时候,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两国政府把这个问题避开是比较明智的。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等十年也没关系。" 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搁置起来”的思想,也是他后来"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著名战略思想的萌芽。在以后的时间里,邓小平无论在国内的会议中,还是与国外的对话上,多次阐述并完善了这一思想。这就是“系统地”提出了的含义 - 关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思想,邓小平有一个毋庸置疑的前提,那就是中国对领土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首次公开表明也是对日本。1979年5月31日,邓小平同志会见来华访问的自民党众议员铃木善幸时表示,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同年6月,中方通过外交渠道正式向日方提出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的设想,首次公开表明了中方愿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模式解决同周边邻国间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的立场。请注意:这个提法和邓小平的“主权属我 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 的战略思想有了微妙差别了 - 对日本而言,因为尚有邓小平“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的语境在(详细阐明当然更好);但对其他国家用,就必须把“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的话补上说清楚。

邓小平确实是说了,例如在南沙群岛问题上,1984年2月,他针对有些周边国家强占我南沙岛礁,明确指出:"那里历来是中国的领土。……我们多次声明主权是中国的,管你占领不占领,主权还是中国的。" 又如1988年4月,在会见菲律宾总统阿基诺时,邓小平又再次强调,"对南沙群岛问题,中国最有发言权。南沙历史上就是中国领土", 这都是在进一步重申"主权属我"的主张。并多次向世人表明,主权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在主权问题上我们决不妥协。问题在于,是不是所有涉外官员在所有情况下都准确把握和运用了这一战略思想,还是机械地照葫芦画瓢。


我认为这个战略思想没错!这个战略思想的主权属我,和搁置争议, 及共同开发三部分是不可以分割的:
1. 主权属我这个问题不是可以讨论的 – 你可以不同意中国拥有主权的观点,但你必须清楚中国关于中国拥有主权的观点,即别自以为是没有争议的;
2. 关于主权的这个争议可以搁置,但你必须清楚搁置不等于没有争议;
3. 共同开发是个关键:共同开发是可以的;共同开发时谁也不以主权入股也是可以的;但你不可以单方面开发;你单方面开发我就要制止!

单说这个菲越没有和中国共同开发,而是自行开发,就不行,中国就要制止!没条件时只好抗议,一旦有条件就要真制止!我认为真落实了也就会认为这个战略思想并没错!

所有跟帖: 

主权属我是我的主张!你可以有你的主张嘛- 正因为主权属我有争议才需要搁置。前提是我方可以这么说的前提! -没底- 给 没底 发送悄悄话 没底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3/2011 postreply 14:24:42

这个前提不是双方谈的前提,而是我方人员可以这么说的前提!是提醒我方别忘提主权属我! -没底- 给 没底 发送悄悄话 没底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6/23/2011 postreply 14:28:44

不是曲解,是选择性忽略,然后开始诽谤 -列瓦雷士- 给 列瓦雷士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23/2011 postreply 16: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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