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非北约盟国 (MNNA) 地位是美国法律 [1] 下的指定,为外国合作伙伴在国防贸易和安全合作领域提供某些好处。“主要非北约盟国”称号是美国与这些国家之间密切关系的有力象征,表明了我们对它所延伸的国家的友谊的深切尊重。虽然多国核潜艇地位提供军事和经济特权,但它并不意味着对被指定国家的任何安全承诺。
根据 22 U.S.C. §2321k 指定 MNNA 而产生的特权:
- 有资格为合作研究、开发、测试或评估目的提供材料、用品或设备的贷款。
- 有资格作为美国拥有的战争储备库存放置在美国军事设施以外的领土上的地点。
- 可以与美国签订协议,在双边或多边基础上合作提供培训,前提是财务安排是互惠的,并规定偿还所有美国直接费用。
- 在最大可行的范围内,有资格优先交付根据《对外援助法》第 516 条转让的多余国防物品(如果位于北约的南翼或东南翼)。
- 有资格考虑购买贫铀弹药。
根据 10 U.S.C. §2350a 指定 MNNA 而产生的特权:
- 有资格与美国国防部签订谅解备忘录或其他正式协议,以开展国防设备和弹药的合作研发项目。
- 与北约国家一样,允许MMNNA的公司竞标美国国防部设备在美国境外的维护、修理或大修合同。
- 允许在国务院技术支持工作组的主持下,为采购爆炸物探测装置和其他反恐研发项目提供资金。
目前,根据《美国法典》第22篇第2321k条和《美国法典》第10篇第2350a条,有18个国家被指定为MNNA :
- 阿根廷、澳大利亚、巴林、巴西、哥伦比亚、埃及、以色列、日本、约旦、科威特、摩洛哥、新西兰、巴基斯坦、菲律宾、卡塔尔、韩国、泰国、台湾和突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