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了!美公布沙特持有1168亿美元的美国国债。隔天通过法案,允许911受害者起诉追责沙特。
http://world.huanqiu.com/exclusive/2016-05/8948633.html
好像从今年年初开始,奥巴马政府就开始推动那个备受争议的允许本国人起诉外国的法案。此举引来沙特极为强烈的愤怒,因为这涉及911,以及主权豁免原则。
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司法惯例。
君主或国家不可能犯上法律上的过失,以及免于受到民事与刑事起诉。
在君主立宪制下,君主起初创立法庭以保护他的子民,君主是法庭的权力来源;因此法庭无权强制君主遵从法庭的判决。
但是,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这三权相互制约是根本的基石。也就是说,国家如果触犯法律,是可被起诉的。这就带来了一个意外的后果:那么外国政府呢?如果外国政府的政府行为,在美国的司法管辖范围内,触犯了美国的法律,怎么办?
911是一个最备受争议的事件。同样的,包括比方说美国的“敌对势力”,在美国搞间谍,或者破坏,或者说我们比较熟悉的,通过网络窃取美国的国家机密,特别是商业机密,如果被判定是中国的主权行为(并非中国的某个个人或者某个中国公司),那么美国的公司恐怕能够在美国起诉中国政府。
在今年年初,沙特非常高声的抗议美国的这一项法案,并且非常高调的威胁将抛售美国债。
大概在4月中旬的时候,纽约时报率先踢爆沙特恐吓美国,要抛售7500亿美国国债,然后舆论一片哗然。
然后5月初,沙特外长一脸懵逼,赶紧出来的辟谣声明:“我没恐吓!我是表示担忧,所有人都应该感到的那种担忧!另外,我真的只想做一个能静静地45度仰望星空,明媚而且忧伤,卖石油的美男子”
来,我们看一首阿拉伯诗歌哈:
“We don’t use monetary policy
and we don’t use energy policy
and we don’t use economic policy for political purposes.
When we invest, we invest as investors.
When we sell oil, we sell oil as traders,”
多么合辙押韵啊。
....“I say you can warn. What has happened is that people are saying we threatened. We said that a law like this is going to cause investor confidence to shrink. And so not just for Saudi Arabia, but for everybody.”
当然,沙特是最为显而易见的,最为直接的,“最大输家”。美国财政部公布沙特持有的国债,某种程度上是重重的打了沙特一嘴巴,跟之前市场上疯传的7500亿美元外债不同,沙特只持有1168亿美元。也就是说,即使抛售,也不会对美国造成像之前谣传那样的冲击。
看看,看看,美国辟谣的方式,多么的高明啊!
而今天,这个靴子终于落地了,落地的不止是允许美国公民起诉外国政府,还有就是美国公布了沙特持有的美国国债。据说在70年代,美国与沙特达成了秘密协定,不公布沙特持有美国国债的数额,包括使用美元结算石油,美国军事上对沙特保护的承诺,等等一系列的秘密协定,今天恐怕也寿终正寝的。
美国1976年通过的外国主权豁免法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oreign_Sovereign_Immunities_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