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承认的领海是3海里还是12海里?zt

来源: 平凡人生66 2015-10-12 17:29:3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055 bytes)

美国承认的领海是3海里还是12海里?

 

         美国到底承认不承认12海里领海?请看媒体的报道:“中美两国间早就不是第一次了,当年美国可是连中国海南岛的12海里领海都不承认的,最后怎么承认 的?如果有人记不清的话,可以去翻翻历史。”(见观察者网,文章小标题《中美南海交锋,尚未到摊牌时刻》的最后一句话。网 址:http://www.timetimetime.net/lingyimian/51658.html)

          这则报道只证实了美国现在是承认12海里领海的,但并没有展开阐述原因,只好由我来把来龙去脉解释一下。

          通常所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

          在公约出台之前,国际海洋秩序的确是混乱的,如你开具各国领海宽度名单所呈现的。而乱的原因恰恰是美国造成。

          在1930年的海牙国际法编篡会议上,英国和美国率先主张领海宽度为3海里,但有些国家主张超过3海里,因此未能达成协议。

          1945年9月28日,杜鲁门继任总统不久,就发表了著名的“杜鲁门宣言”,即“公海捕鱼声明”和“大陆架公告”。

         “杜鲁门宣言”发表后,世界其它国家立即效法美国,纷纷宣布对本国大陆架资源拥有权利,引起了一场蓝色“圈地运动”。

         由于受杜鲁门宣言的影响,和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海洋勘探、开发技术的进步,沿海各国对其海底大陆架及领海范围外的渔业资源的所有权要求日益增多,资源开 发权益日益竞相向公海领海扩张,出现了沿海国家单方面扩大领海及渔业区宽度的浪潮,导致了世界范围内利用海洋秩序的混乱。例如,智利、厄瓜多尔和秘鲁三国 各自宣称200海里领海。这些国家希望通过扩大领海范围来限制别国远洋捕鱼船的通行,以控制本国临海鱼种的消耗。美国深受其害,本国渔船多次被南美国家扣 押。而美国政府无法阻止沿海国家单边向公海海域扩张领海及毗连区范围的行为。

         美国将海洋秩序的无序视为侵害美国“在世界的军事机动性、商业利益”和其作为海洋大国实现“在全球的普遍利益”的最大障碍。为了尽可能大范围地利用公 海,捍卫航海自由的权利,在制定海洋政策时,美国仍希望把领海限制在较小范围之内。在当时的国际海洋形势下,尼克松政策深知若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 仍坚持以往的“3海里”领海宽度原则,将会遭到很多国家的反对。所以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前,尼克松政府在制定海洋政策时,接受了12海里领海宽度的 限定。

 

        如果领海宽度由3海里扩展到12海里,将由此引发一个连锁反应,即越来越多的海峡将被沿海国家领海范围所覆盖,将对国际航行最重要的16个海峡产生影 响。美国认为把领海宽度扩大到12海里以后,如按以往传统国际法规定的领海“无害通过”原则,将对美国通过海峡造成障碍,因而在制定新的12海里领海政策 时,美国国防部坚持必须附加“自由通过海峡”的规定。

         为此,美苏两国就12海里领海和自由通过海峡、附加沿海国家捕鱼优先权的海洋法草案条约达成一致。最终,尼克松总统于1970年5月23日发表声明, 提出了美国对领海宽度和海峡原则的政策:“建立12海里领海限定,保证自由通过国际海峡”,这与美苏草案条约中达成的内容完全一致。这实际上是一个捆绑打 包行为,将两项权利捆绑谈判,一个让、一个争,没有争,就没有让。

         自由通过海峡的规定与以往对领海海峡的“无害通过”规定相比,增加了飞机、军舰、核动力船和潜艇等的通过,因此有了自由通过海峡的规定,美国军队在 12海里领海宽度的规定下的军事机动性与以往在3海里领海宽度的规定下相差无几,美国所重视的机动性和海洋安全利益并没有因此受到更大的损害。

        所以,不要看美国当年曾经坚持3海里领海,反对过12海里领海的主张,而要了解他的目的是什么?美国担心的就是由3海里扩展到12海里后,越来越多的海 峡将被沿海国家领海范围所覆盖,将对国际航行最重要的16个海峡产生影响,如果仍然延用以往领海规定的“无害通过”原则,将对美国通过海峡造成了障碍,美 国军队的军事机动性将受到限制。

        美国尼克松总统和基辛格一致认为,美国的海洋政策的最高利益是保证自由通过公海和国际海峡。因此,在渔业和其他利益上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来争取自由通 过和飞越国际海峡权利的实现。所以,美苏联达成12海里领海宽度和自由通过国际海峡的原则,可以视为美国用对12海里领海宽度的妥协,换得了自由通过和飞 越国际海峡的权益。

       尼克松政府为了使12海里领海和自由通过海峡政策能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被多数国家接受,早在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之前就以这一政策为原则,开始了与世界 范围的渔业国家和海峡国家间的谈判。在领海宽度谈判方面,12海里领海得到了广泛的支持;1975年“自由通过海峡”问题得到了国际认可。

       由上可以看出,12海里领海在《公约》出台,是美国寻求平衡、遏制领海扩张趋势妥协的结果。虽然他自己并不心甘情愿,既不是最早实施者,也不是最早提议 者,但美国为了避免出现更大领海扩张而做出了妥协性的让步,是12海里领海列入《海洋法公约》的实际推动者。 

 

所有跟帖: 

看了下NOAA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局)网站,写明了是12海里领海。 -平凡人生66- 给 平凡人生66 发送悄悄话 (816 bytes) () 10/12/2015 postreply 17:32:38

美国人承认的应该是三海里。58年美机美舰侵犯我领海领空几百次,就是只承认三海里,不承认12海里。 -XYZ101- 给 XYZ10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12/2015 postreply 18:04:21

1982年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出台海洋法公约以后,美国的领海就是12海里,前面帖子都说了。 -平凡人生66- 给 平凡人生66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12/2015 postreply 19:42:28

天朝过去整天嚷嚷二百海里领海线。六七十年代的事了。 -aussie-2- 给 aussie-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13/2015 postreply 04: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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