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人的尊严——给柴玲的公开信

本帖于 2012-06-07 13:14:31 时间, 由版主 HPI 编辑
回答: 人的尊严——给柴玲的公开信anngora亦虹2012-06-06 18:49:11

不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要以新罪制止旧罪。但问题是旧罪一直在延续和发扬光大,危害越来越多的神子和神的愿望,原谅就是与其合污。浅薄害人,也是神所不喜欢的。有些人本身就是麻烦,无论何时何地何事。默默地祷告也是一种力量,张口祈求,不是为神,就是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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