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人的尊严——给柴玲的公开信

来源: 2012-06-07 05:45:4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不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要以新罪制止旧罪。但问题是旧罪一直在延续和发扬光大,危害越来越多的神子和神的愿望,原谅就是与其合污。浅薄害人,也是神所不喜欢的。有些人本身就是麻烦,无论何时何地何事。默默地祷告也是一种力量,张口祈求,不是为神,就是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