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队,通常是一个自然村。一个大队,通常1000人左右。公社,万余人。
土改时,湖北是三级体制,县-区-乡,后来到我小时候就是县-公社-大队。以前的乡就是后来的大队,大队下面是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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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开始是公社,公社上有区,后来整个区成了公社,原来的乡成了管理区,公社的派出机构。
-方外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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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26 postreply
13: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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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叫 “撤区并社”
-znr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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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26 postreply
20: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