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时,湖北是三级体制,县-区-乡,后来到我小时候就是县-公社-大队。以前的乡就是后来的大队,大队下面是小队。

来源: 2026-02-27 12:48:0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小队,通常是一个自然村。一个大队,通常1000人左右。公社,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