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率先取消粮票,放开了对粮油、猪肉的价格,由凭证定量供应改为议价购销。也就是说,粮油等副食品可以由交易双方商定价格购买或销售。当天,深圳大大小小的粮店均张贴告示:即日起,买粮不需粮本,三号大米每斤由0.146元调到0.29元。"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自从七八年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物产逐年大幅增加,到这时深圳自由巿场上已经有大量由附近农民进城带来的大米出售,虽然价格比国营粮店的贵(大概两、三倍?),但是粮店的是陈粮,又旧又发黑,而农民的是新粮,很好吃。油也是,农民的是新鲜榨的花生油,其色、香都比国营店里的好很多。不少市民愿意出高价买农民的粮、油,不再用粮本的配额了。
就这样,凭粮本买粮的日子到此结束。而全国范围内取消粮本则是在1993年。
以下是一些网上搜到的图片,包括深圳市居民粮本,全国粮票,广东省粮票,广州市粮票,汕头市(汕头地区首府)粮票,肇庆市(肇庆地区首府)粮票。
最后那张是肉票,恩平县(原属肇庆地区)的。
那些日子一去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