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1月28日晚,日本海军陆战队2,300人在坦克掩护下由租界向上海闸北一带进攻,遭到国民革命军十九路军的抵抗,一·二八事变爆发。国民革命军于各方支持下坚持一个多月。3月3日,日军占领真如、南翔后宣布停战。3月24日,中日双方在英、美、法、意各国调停之下于3月24日在上海谈判,5月5日在上海英国领事馆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协定主要内容为日军返回战前防区(上海公共租界北区、东区及其越界筑路地带),国军暂留现驻地(京沪铁路上的安亭镇至长江边的浒浦一线),交战区划为非武装地区。
淞沪停战协定的主要内容
《淞沪停战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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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战自1932年5月5日起,双方军队在停战期间停止一切敌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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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队在协定所涉及区域内之常态恢复,未经决定办法以前,留驻其现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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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军队撤退至公共租界暨虹口方面之越界筑路地域,一如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事变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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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共同委员会,协助布置撤退之日本军队与接管之中国警察间移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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