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图克主义和个人的人格尊严
蒋闻铭
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人格平等的理念,是从罗马帝国衰亡时期的一个哲学流派,叫斯图克主义 (Stoicism) 那儿来的。斯图克主义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内在的价值力量人格,这一种内在的价值力量人格,是生而为人,最为宝贵,最值得坚守的东西。个人生命价值的终极体现,不在于他在世上享受了多少荣华富贵,而在于无论他经历了多少艰难苦痛,疾病贫穷,都能够坚守自己的人格。
罗马帝国最有名的斯图克主义的哲学家,一位是爱比克泰德 (Epictetus), 一位是马库斯·奥勒留 (Marcus Aurelius)。 爱比克泰德是别人的家奴,马库斯·奥勒留是罗马帝国的皇帝,这两个人的社会地位,天差地别, 但是他们的人格价值理念,却没有不同。这样的人格信念,在现代社会,落实到个人身上,就是人与人相处,要自尊自重,同时也要尊重别人。这一条是现代社会对人与人之间相处的规范要求。总统部长,老板雇员,饭店的服务生,每个人干的,都是一份挣钱养家的工作,人格上没有谁高谁底。你在饭店吃饭,别人给你端茶倒水,你呢,请谢两个字必须不离口。不说请谢,就是不文明没礼貌没教养。越是有钱有权的人,越是对周围的人,请谢不绝口。
人格平等,在现在的美国,不是抽象的人文理想,而是现实的主流社会意识的一部分。人格平等的依据和支撑,从根本上,是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人格平等的社会意识,与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相依相存,互为表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