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务”有中性词义。比如共产党的国军(八路、新四)有把勤务兵称作“特务员”的,与正统国军有区别。当时军队有把侦察和警卫合称“特务”的,如特务连、特务营。
但在统治机构无法仅仅使用合法手段来维持统治的时候,加用非法手段,组成特别机构,也被叫做“特务”。因为手段非法,一旦失误暴露,会被所服务的统治机构依法受刑罚。也因为手段非法,特别在国共统治交替前后多年,国方特务活动面、活动量极大,接连暗杀、破坏。在社会以致国际上的名声低下,不用宣传,自然而然。
有时宣传和政治取向反而会为“特务”加分,比如暗杀汪精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