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凶杀发案率的历史走向。居然查不到任何文章或著作。搞计量经济史的,都可以把历代的田赋,土地丈量登记,役银等等翻了一个底朝天,去拼图中国古代经济史。统计历代凶杀发案率应该容易得多,凶杀案总应该是记录在各种档案里的。基金委教育部给点小钱就可以让哪个政法大学、公安大学搞定的事,好像就是没有做。
密西根大学的一项研究,给出了从中世纪到现在的欧洲各国的凶杀发案率。工业革命后凶杀率直线下降,从中世纪的每十万100起减至维多利亚时期的每十万1个。不敢想象,中世纪的欧洲,1个十万小城每年就有100起杀人案。显然,欧洲的数据充分印证了老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网上有人说,邓先富让中国礼崩乐坏,才有教授抹书记的喉,护士长取院长的头。除了几个极端个案,他们又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中国人生活水平低的时候治安反而好。难道《水浒传》里的故事都是没有任何现实原型的?
今天中国的凶杀发案率是世界最低之一。
但最高检说,近40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全国平均每万人的刑事犯罪发案量为13人。各地发案量前5名:新疆38.8人/万人、浙江19.3人/万人、上海18.3人/万人、福建17.1人/万人、广东16人/万人;最低的5名:西藏7.6人/万人、四川8.7人/万人、黑龙江9.8人/万人、安徽9.9人/万人、湖南10.1人/万人。
前10位的罪名是:盗窃17.3%;诈骗10.4%;寻衅滋事8.6%;走私、贩毒6.5%;故意伤害6.2%;开设赌场4.5%;交通肇事2.8%;强奸2.4%;聚众斗殴2.4%;非法拘禁2%。暴力犯罪加起来大概是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