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叶剑英,陶铸与广东土地改革

来源: 明雨茶 2007-12-14 04:18:0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3535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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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分局重要领导人方方蒙冤始末

宋凤英

  在华南和广东的革命和建设史上,方方是一个重要人物。他在大革命时期入党,土地革命时期曾任福建省委代理书记,抗战时期曾任中共闽粤赣边区省委书记、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简称南委)书记,解放战争时期曾任中共香港分局书记,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三书记。广州解放后,方方被任命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兼省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但是在1952年,广东却突然出现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土改右倾”、反“地方主义”斗争,许多党政领导都成为批判对象,其中以方方为批判核心。由于这场斗争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直到方方去世20年后的1994年4月,方方的冤案才得以彻底平反。

  华南分局和中南局在广东土改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叶剑英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方方、古大存、李章达为副主席。这两次改组,形成了以广东籍回乡干部(叶剑英、古大存)和解放前外地来粤干部及广东籍本土干部(冯白驹、方方)三合一的“广东派”干部。这种“广东派”干部的共同特点是,熟悉广东、热爱广东,力主因地制宜治理广东。

  建国初期,中共广东各级组织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团结各阶层群众,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接管城市、恢复生产、整顿金融、肃清敌特、维护治安、建立各级人民政权等任务。从1950年至1953年,广东先后开展了土地改革、民主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并大力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

  广东是侨乡,侨眷众多。广东又是沿海省份,工商业比较发达。据统计,当时广东籍华侨有近700万人,占全国华侨总数的70%。抗战前广东侨汇占全国侨汇总数的75%,是我国外汇的主要来源。因此,土改中的华侨政策十分重要,处理得好与否,将会对国内和国外产生重大影响。建国前夕,中央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都明确指出,建国后和建国前的土改政策应有所不同。例如,“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为保护富农经济的政策”;“对地主兼营工商业及其直接用于经营工商业的土地和财产,不得没收”;“华侨所有的土地和房屋,应本着照顾侨胞利益的原则”处理;“严禁乱捕、乱打、乱杀”。

  1950年春,根据中南军政委员会的指示,广东开始试行土改,由方方担任广东省土改委员会主任。1950年9月,正式成立了广东省土改工作团,团长李坚真,副团长林美南、罗明。叶剑英提出了“广东特殊”,先从“三县着手”的土改试点方案,确定先在揭阳、兴宁、龙川三县进行试点。同年8月,李坚真到中南局参加土改会议,向中南局汇报了“全省着眼,三县着手”的做法,中南局没有提出不同意见。10月,叶剑英向毛泽东汇报土改工作,毛泽东说:“土改面积除原定三县外,其他各地委均需选一个区乡进行试点。”11月,华南分局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增加了惠阳、鹤山、曲江、宝安、遂溪、丰顺、英德、普宁等八个县各选取一个乡进行土改试点。

  华南分局认为,广东具有毗邻港澳、华侨人口众多、城镇工商业比较发达、爱国民主人士较多、特殊土地(如沙田、公尝田、山林、桑基鱼塘)较多等特点,在党已夺取了全国政权的形势下进行土改,应采取积极稳妥的做法,在土改进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华侨土地问题、维护城镇工商业正常经营等问题。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土改的方针政策、开展广东土改工作时,方方认真调查研究广东具体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拟订具体政策措施。方方协助叶剑英制订了《广东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广东省土地改革中华侨土地处理办法》、《广东省土地改革中沙田处理办法》等,经政府会议通过施行。

  1950年10月8日,方方在《在广东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关于广东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说:“由于广东解放较晚,距离老解放区较远,群众和干部都还没有土地改革的斗争经验,各地区工作发展的不平衡,加上处在国防最前线,接近匪特活动中心的港澳,因此,对于土地改革的工作采取稳步前进方针。”他又说:“广东土地改革中,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是一个极值得注意而必须适当地解决的问题。”方方在报告中阐明了对这些特殊土地问题所应采取的具体政策。

  1951年3月3日,方方代表华南分局对三县的土改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三县的土地改革,群众基本发动起来了,阶级敌人基本上被消灭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已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在土地改革中没有侵犯工商业,没有侵犯中农,没有乱杀,保存富农经济,照顾了华侨,照顾了其他劳动人民,打消了房界地界矛盾(这是当时衡量广东农村群众是否发动起来的重要标志之一)。达到了预期效果,为全省的土改积累了经验,培养了干部。与此同时,方方也实事求是指出了三县土改中存在的缺点:如群众发动得不充分,不巩固;基层整顿不够;对敌人打击不够狠,不彻底。历史表明:方方的这一估价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三县土改的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其它原因,方方在工作中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但是方方可贵之处在于,他不但敢于实践,敢于负责,而且善于实践,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以指导工作,使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例如,1947年底至1948年初,在北方解放区土改出现“左”的错误倾向的时候,华南一些游击区也过早实行分田废债,以致脱离群众,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后来,中央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关于停止新区土改的指示,方方立即纠正这一错误,使华南地区的群众斗争走上正确的轨道,获得更大的发展。

  广东全面土改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1年夏天已在1500万人口的地区铺开。但是,以林彪为第一书记,邓子恢为第二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南局,在对广东土改的评价上,却和华南分局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他们认为广东土改缓慢无力,群众没有发动起来,是因为党组织不纯,干部队伍不纯,许多干部同地主、官僚、国民党、资产阶级华侨地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在土改中下不了手。

  中南局土改委员会主任李雪峰对广东的土改工作不满意,多次在中南局机关报《长江日报》批评广东土改群众发动不够,太右,是“和平土改”。1951年1月和4月,李雪峰等两次来到广州,先后召开了11县土改总结会议和华南分局扩大干部会,对方方的总结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广东土地改革的试点工作在指导思想上有问题:第一,11县的土改,缺乏农运高潮,党内部分干部未坚决站在农民方面,为彻底消灭封建势力而斗争;第二,照顾其他阶级多,体贴农民生活感情少,缺乏阶级分析:第三,对敌人不够狠,对群众不够热;第四,广东基层组织不纯,不能依靠。这四条把三县的土改全盘否定了。

  毛泽东当面批评方方土改工作做得不好

  在广东土改问题上,华南局和中南局的分歧日益严重。当时华南分局组织部一位副部长,将一批正县级的南下干部降为副县级。一些南下干部对这种做法不满意,尤其是对土地改革,有着不同的看法。地方干部大多主张缓和,主张“宁慢莫乱”,“宁可无土改,不可无公粮”,“要有步骤有秩序进行”。

  在这场争论中,毛泽东支持了中南局。毛泽东和中南局认为,要改变广东土改领导软弱和进展缓慢的局面,需要物色得力的领导干部,加以调整,并抽调一批干部予以支援。1951年4月,中南局将中共南阳地委书记赵紫阳调到广东,任华南分局秘书长,不久升任广东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在4月的华南分局扩大干部会议上,广东土改受到中央和中南局批评,三县经验被否定,意味着广东土改足足耽误了半年。

  此后,大规模的土改运动在广东风起潮涌,全省4万干部扛着背包,奔赴农村,在63个县全面展开清匪反霸、退租退押的“八字运动”。许多南下干部大声疾呼,广东土改,没有发动群众,没有斗倒地主恶霸,只是零敲碎打,甚至“基本没动”。从现在起,必须一改旧观,全面进行土改复查,大军挂帅,狠字当头,不打不服,充分发挥绳子和棍子的作用,无限度地清算追挖,非要把地主斗得倾家荡产、九死一生不可。有些农民在“少数勇敢分子”的号召下,一哄而起,三五成群,进行无领导无组织的自发斗争。有些地方大村斗小村,大姓斗小姓,强房门斗弱房门。还有人趁火打劫,侵吞果实,贪污浪费。被叶剑英痛心地形容为“一场敌我不分的混战局面”。

  在1952年1月的华南分局土改会议上,叶剑英、方方等领导同志意识到广东土改问题的偏差,“上级多头多脑,中间昏头昏脑,下级无头无脑”,必须尽快进行纠偏。在叶剑英的督促下,各地花了十几天时间来纠偏,情况有所缓和。然而到了7月10日,中南局机关报《长江日报》却发表了措辞尖锐的社论《论正在前进中的广东农民运动》。一个星期后,再发一篇社论《认真学习,稳步前进——再论广东农民运动》,锋芒直指叶剑英和方方。社论以毛泽东当年考察湖南农民运动的口吻,把广东土改的问题,归结为“好得很”和“糟得很”之争。中南局邓子恢、李雪峰认为是“好得很”,而华南分局的叶剑英、方方,则显然是“糟得很”的代言人。社论严词质问:“群众起来带来的一点偏向,比之群众起不来,我们应当选择哪一个呢?”回答不言而喻。社论以一种教训的语气说:“应当对那些看到运动有些偏向而惊惶失措并发生动摇的人们说:动摇是不对的。”

  两篇社论发表前均未征求过叶剑英意见,让叶剑英很生气:“为什么把党内不同意见公诸报端?我是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为什么不给我打招呼?”

  1951年12月25日,中南局又将四野政治部副主任、广西省委代理书记陶铸调任华南分局第四书记。陶铸到广东后,接替方方主管广东土改运动。此后,中南局正式提出了“广东党组织严重不纯,要反对地方主义”的口号。广东先后36次大规模进行“土改整队”、“整肃”。到1952年5月,全省共处理广东“地方主义”干部6515人。期间,提出了“依靠大军,依靠南下干部,由大军、南下干部挂帅的方针”。于是,各级党委都要由大军和南下干部挂帅,当第一把手。

  1952年4月,华南分局召开扩大会议,再一次研究了土改中的问题,决定把土改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更坚决地贯彻依靠大军、依靠南下干部的方针,开展土改整队(整顿队伍),查出身,查立场。全省共处理干部6515人。其中广东大陆地区67个县,集中土改小组长以上干部7703人进行整队,结果处理了781名干部,占参加整队人数10%强。方方不同意对广东干部队伍“不纯”作过分严重的估计。他反对把广东党组织比作马尔托夫式的党,强调对自己的队伍要有正确的方针,但他那时已无力对形势发展施加影响。

  针对华南分局和中南局的分歧,6月12日,中央派专机把方方、陶铸接到北京,参加中央书记处会议。毛泽东在中南海亲自主持会议,周恩来、薄一波、罗瑞卿、邓子恢、叶剑英、方方、赵尔陆、陶铸等出席。毛泽东当面批评方方说广东搞地方主义,并特别强调说:“这里是最高会议,讨论广东问题。”毛泽东继续说:“广东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毛泽东明确对方方说:“你犯了两条错误,一是土改右倾;二是干部问题犯了地方主义。”包括方方在内,在座的人都大吃一惊。毛泽东接着说:“全国三个乌龟,广东、福建和广西。现在福建、广西爬上来了,广东还在爬。”毛泽东幽默的语调里含有辛辣的批判意见,他对方方说:“你做了十件工作,九件做得好,但是土改这件工作没有做好,因此降你一级。”

  毛泽东宣布,由陶铸取代方方,并确定叶剑英抓总、张云逸主桂(广西)、谭政主军、陶铸主党、方方主政,这就是华南分局五位书记的分工。中共中央认为广东解放以后,在主要问题上,“在决定关键上犯了错误”,“迷失方向”。会上,叶剑英、方方、冯白驹等分别作了检讨,华南分局一些领导对叶剑英、特别是对方方的所谓“地方主义”错误,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批评叶剑英分析广东情况、制定广东土改政策是“广东特殊论”。毛泽东为叶剑英留了面子,说:“叶剑英在华南工作是有成绩的,他对这个问题没有什么责任,更不能说他是搞地方主义的头头,大家要理解他。当然,包括剑英同志在内,各地的同志都应从这件事中总结教训,防止今后再发生此类错误。”

  广东反地方主义的扩大化

  毛泽东批判的所谓“地方主义”的错误,对于叶剑英、方方来说都是不存在的。方方作为华南分局第三书记,主管分局的组织干部工作。在干部的分配、使用问题上,是根据叶剑英在赣州会议提出“搞五湖四海”的原则进行的,地委以上干部是经过分局集体讨论决定的。1950年以后,陆续调来了几批南下干部和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军队干部,叶、方都给予了恰当的安排,有些人还放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上。叶、方在工作中尽管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点,但绝不是排斥外来干部,更不是搞“地方主义”。

  历史事实证明,叶、方当时使用、安排的地委以上干部,绝大多数是经得起各种考验的优秀干部,后来大部分担任过省一级的领导职务。因此,加在叶剑英、方方头上的所谓两个“错误”,是根本不存在的。

  会议很快结束了,叶剑英、方方带着沉重的心情回到广东。1952年6月29日到7月6日,华南分局举行扩大会议,开展所谓反农民运动中的“右倾”和“地方主义”的斗争。叶剑英在6月30日的会议上,为了顾全大局,作了检讨,7月6日又对会议作了总结报告。在这两个报告中,叶剑英对所谓农民问题上的“错误”和“地方主义错误”,都承担了责任。他反复说:“在农民问题与地方主义倾向问题上,我都应负主要责任,因为我是分局的主要负责人。”“总之,分局领导及方方同志在工作上的错误,我要负总责任。”叶剑英还形象地自责,说:“主帅无能,累及三军。”

  方方在会上也作了检讨,但有人认为方方的检讨很不深刻。有的同志在发言中,对“地方主义”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会议结束后,由陶铸主持起草了分局及各地区反地方主义会议情况的综合报告,华南分局将这个综合报告连同叶剑英的检讨报告、总结报告和方方的检讨,陶铸等的发言一并报给毛泽东、中共中央和中南局。综合报告除叙述了这次“反地方主义”的经过和概况外,特别列举了“地方主义”的“严重表现”,分析了“地方主义的危害性”,甚至把“反地方主义”提到“敌我斗争”的高度。

  据薄一波回忆:“1952年上半年,我去广东了解‘三反’、‘五反’运动的情况,有人向我反映,华南分局的一些领导同志,包括方方在内,有地方主义的倾向。叶剑英同志同我谈过这方面的情况,似觉有难言之隐。回到北京后,我如实地向毛泽东同志汇报了这方面的情况,并谈了我个人的看法,认为叶剑英、方方等同志回到广东本地工作,不可避免要使用一些熟悉情况的本地干部,很难说这就是搞地方主义,而且他们是坚决反对‘五同’(即‘同宗、同乡、同学、同事、同庚’)的。但是不久,在华南分局还是开展了一场对地方主义的批评和斗争,叶剑英、方方、冯白驹等同志在会上都作了检查。方方由第三书记改任第五书记。1953年,他再次受到批判,被撤销华南分局第五书记、常委、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等职务,只任分局交通部长。”

  1957年,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全省党内开展整风运动,后来又按照中央的部署,整风转为反右派斗争。这场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员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全省属错划的共3.6万多人。在整风运动开展前后,部分党员干部对广东土改运动中反右倾、反地方主义等问题提出意见,要求对所受的批判处分作重新处理。省委领导认为,这是地方主义思想的重新滋长,决定在反右派斗争的同时,开展反对“地方主义”的斗争。从1957年底至1958年初,全省各地、市、县也开展反“地方主义”斗争,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不恰当的批判和处分,产生了严重后果。

  平反昭雪和恢复名誉过程充满坎坷

  1955年,方方调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和全国侨联副主任等职,协助何香凝、廖承志负责全国华侨事务工作。他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年动乱期间,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酷迫害,被非法监禁五年。

  1966年6月底,在“四人帮”的煽动下,中侨委的大院里贴了许多方方的大字报,给他加上莫须有的罪名,廖承志立即以国务院外事办副主任身份,向政治部工作组做出指示,说方方主要是在广东工作时对组织上的处理有意见,“是老资格包袱问题,能保就保。”方方此时身处逆境,心情沉重,廖承志便安慰说:“你的问题研究过了,主要是老资格包袱问题。”并示意方方写检查,以便过关。检查写好后,廖承志与外事办政治部主任王屏商量,由王屏在群众大会上表扬说,方方的检查态度诚恳,认识深刻。同年7月,廖承志向陈毅汇报说,方方主要是老资格包袱问题,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9月,廖承志不顾“造反派”的叫嚣,安排方方担任接侨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在印尼排华驱侨后,中国设立了国家接待和安置归侨委员会),并安排方方出席周恩来主持的国外华侨国庆宴会,同时指示要让方方的名字见报,以对“造反派”炮打方方的卑劣行径进行反击。到了11月,方方所受的冲击越来越大,廖承志针锋相对,在会上严词警告某些“造反派”的头目:“你们不要耍小动作,不要挑动副主任斗副主任,挑动司长斗司长!”并在讲话中称方方是“老同志”、“老朋友”,继续叫他抓业务。直到同年12月25日,“四人帮”下令方方“停职反省”后的第三天,廖承志在会上仍然亲切地称方方为同志,当有人对此称呼表示异议时,廖承志一身正气,大义凛然地说:“方方在未开除党籍之前还是同志!”这在那人妖颠倒、血雨腥风的岁月,不愧为掷地有声的铮铮之言!不仅体现了廖承志的高贵品德和人格魅力,同时也体现了方方与廖承志之间难得的真情。廖承志竭力保护方方的言行,也是导致后来“四人帮”煽动的“油炸廖承志”的原因之一。1971年9月21日,方方含冤去世。1979年3月28日,中共中央举行隆重的追悼会,为方方在“文革”中所受冤屈平反昭雪。

  1989年,方方的夫人苏惠就方方“地方主义”冤案向中央提出申诉。时任中顾委常务副主任的薄一波支持方方的夫人苏惠申诉,并亲自为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辑出版的《方方文集》写序。薄一波在序言中说:“在今天看来,就某种错误的思想倾向正常地在党内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是必要的,但当时简单化地上那么高的纲,尤其后来广东省委结合反右斗争,又把反对地方主义的斗争扩大到各级组织中去,批评、处分了一大批干部,则更是不正确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中央同意,广东省委对当时受到错误处理的同志进行了复查、平反。此事虽早已时过境迁,但我总觉得有必要为当时受委屈的方方同志说句公道话。”

  1994年4月,中共中央根据广东省委关于方方历史问题的《复查报告》,作出平反决定,指出:“解放初期,方方同志在华南分局、叶剑英同志领导下,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广东的国民经济,作了大量工作,作出了贡献,应予肯定。1952年对方方同志‘土改右倾’、‘地方主义’的批判,1953年对方方同志的‘官僚主义、分散主义’的批判,都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应予否定”,决定撤销原对方方同志撤销华南分局第五书记、常委、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等职务的处分,为方方恢复政治名誉。这样,广东解放后的所谓“反地方主义”斗争,从组织上、政治上均得到彻底纠正。历经15年的反复,广东“反地方主义”冤案才算真正彻底平反,蒙在方方头上的不白之冤也才算得到彻底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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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档案馆开放土改中地主财产处置等秘密档案

2006-12-16 14:57:17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16日讯:1949年10月,人民解放军进驻广州城后,广州军管会是如何接管解放前国民党掌管辖的各著名的院校及各大型实业、企业公司等单位的?在上世纪50年代广东土地改革中,对判死刑的地主及属于地主成分的反革命分子在城镇的财产又是如何处理的?以上这些重要的历史问题,将可以在广东省新一批开放的馆藏档案中找到答案。

  昨起,广东省档案馆开放第四批馆藏档案,共计84527件。新解密的这批档案有两大部分:一是馆藏原密级较高的7个机构档案,其中包括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电报)、华南分局纪检会、省土改委员会、海岛管理局、广州市军管会等;二是馆藏近两年新进馆的31个机构档案,这部分涉及1955至1976年间我省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方面的历史概貌。

  囊括华南分局重要档案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是中共中央派驻华南地区的机构,属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中南局双重领导。本次开放档案有华南分局从成立至撤销即1949至1955年期间,就广东在财政、贸易、经济、军事、统战、外交、宗教及对港、澳、台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以密码电报形式向中央作请示及中央的部分批复。省档案馆方面称,上述档案曾被喻为建国初期“党的最高机密”,今后得以与公众见面。

  这其中,包括毛泽东关于统战问题的谈话纪要;毛泽东关于党委制的具体指示;周恩来《关于统一香港商店办法》;薄一波等《对港贸易机构工作的指示》;叶剑英等人亲笔签发的电报原件及文件等。

  土地改革档案最敏感

  此次,省档案馆公开涉及另一重大敏感历史问题——土地改革档案。

  据悉,这次开放的馆藏广东省土地改革委员会这一专门机构关于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决议、调查报告等的部分档案,较全面、集中而详细地反映了广东土地改革运动的全过程,其中包括《华侨地主国外人口保留新土地问题的规定办法》、《关于注意保护土改中没收的文物图书的通知》、《关于处理判死刑的地主及属于地主成分的反革命分子在城镇财产的指示》、冯白驹、刘田夫等关于土地改革工作的报告、何香凝女士关于土改问题给方方的函等重要档案材料。这部分档案对史学家及党史研究者将提供极其重要的第一手原始材料。

  已超年限为何迟到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有关规定,档案形成期满三十年对外开放。而省档案馆第四批开放的馆藏档案,涉及到广州市军管会、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电报)、土改等方面的档案,大多已超过三十年年限。

  省档案馆副馆长张平安介绍,这批档案由于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稳定或个人隐私等问题,因此此次期满三十年仍不能解密。此次,将这批档案经过再鉴定,并征求了成文单位的意见后,才正式对外开放。

  据了解,广东省政府投入800万元推进广东省档案工作数字化。这项工作现已开展,预计两三年完成。档案实现数字化后,公众上网即可查阅档案。(许黎娜 黄雅熙 钟鸣)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南方新闻网 编辑:庞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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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英与广东农村土地改革

叶剑英在全国解放后担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广州市长等职 , 日理万机 , 工作千头万绪 , 把农民问题作为解决政务的首要问题。

一、坚决贯彻土地改革法 , 进行土地改革

农民问题主要是解决土地问题。中央的土地改革政策新区与 老区有别。 1948 年 4 月 , 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提出 , 中国共产 党的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 : 依靠贫农 , 团结中农 , 有步骤地、有分别 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 , 发展农业生产。

建国后 , 在新区土地改革中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 , 规定新区土地改革的总 路线是 : 依靠贫、雇农 , 团结中农 , 中立富农 , 有步骤地分别地消灭 封建剥削制度 , 发展农业生产。这条总路线的区别是增加了在新区 土地改革中要中立富农并保存富农经济这一内容。

为贯彻这条总路线 ,1950 年 6 月 28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8 次会议通过 ,30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 土 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是 :"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 , 实 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 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 , 发展农业生产 , 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 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 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 , 但不没收地主的其他财产 ; 征收 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 地主兼营的工商业及其直接用于经营工商业的土地和财产 , 不得 没收 , 但工商业者在农村中的土地和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 , 应予征收等。

根据新中国成立后的新情况 , 为更好地孤立地主阶级 , 稳定 民族资产阶级 ( 包括富农 ), 以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土地改 革法将解放战争时期土改中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 , 改变 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 , 规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 地及其他财产 , 不得侵犯 ; 其出租的小量土地 , 亦予保留不动。土地 改革法还规定保护工商业 ; 保护中农 ( 包括富裕中农在内 ) 的土地 及其他财产。此外 , 对土地分配、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等都作了具 体的规定。

叶剑英坚决贯彻中央的土地改革法 , 注意解决农民的土地问 题。他认为 , 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主要问题 , 同样是广东人民革 命的主要问题。指出 :" 广东农民在地主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剥削之 下 , 受着层层的敲诈 , 终年劳动 , 不得一饱。抗日时期 , 因天灾人祸 , 更促进土地的恶性集中 , 地主的封建剥削也随之加剧 , 以致严重束 缚农村生产力 , 损害农民生产积极性 , 使整个农村经济陷于枯竭与 贫困。这种情况 , 如果不加以改善 , 农村生产力不能得到解放 , 则农 民也将元法改变贫穷的处境 , 国家工业化也是不可能的。而改善的办法 , 就是实行废除地主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改革。 " ①广东属 于新区 , 新区土改 " 要贯彻中央人民政府的《土地改革法》有步骤地 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土地改革 , 彻底摧毁封建土地剥削制度 , 使无地 少地的农民获得土地 , 得以从事生产 , 改善生活 , 为国家的工业化 扫清道路。②为此 , 他号召 " 华南的各界人士 , 均应积极帮助与支 持农民的正义要求 , 发展广泛热烈的农民运动。 " ③并指出 ," 认真 地切实地完成土改任务 , 是决定广东今后一切工作能否迅速前进 的关键。 " ④

① 叶剑英 : 《给广东第一次省农代会的祝贺信》 (1950 年 6 月 24 日 ) 。
② 叶剑英 : 《在庆祝 " 五一 " 节大会上的讲话》 , 《南方日报》 1951 年 5 月 5 日。
③ 同上。
④叶剑英 : 《关于华南区一九五二年工作计划纲要向毛主席、中共中央和中南局 的报告》 (1951 年 12 月 28 日 ) 。


叶剑英在解放初就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作为广东一切工作 的中心。他指出 :" 目前 , 压倒一切的中心就是土地改革农民运动 , 一切部门的工作都须服从于它 , 结合着进行。 " ①并提出 " 今后三年 内 , 以准备和实行土地改革为农村社会改革运动的中心 , 这是我们 全部工作日程中最巨大而又最繁重的任务。 " ②其方针是 :" 从全省 着眼 , 三县 ( 龙川、揭阳、兴宁 ) 着手 , 从点到面 , 点面结合 "③, 除三 县以外 , 在全省 96 县的广大地区亦将实行土地改革。
为完成这一艰巨而繁重的土地改革任务 ,1950 年 6 月底 , 叶 剑英参加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回广东后 , 华南分局马上成立土 地改革委员会 , 方方为主任 , 做叶剑英的助手 , 积极准备土改。至 1950 年 10 月 , 全省剿灭土匪 10 余万人 , 斗争恶霸 1369 人 , 减退 租谷 988966 扭 , 缴获大炮 353 门 , 枪械 99749 支 , 广东全境基本肃 清严重匪患。同时 ,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扩大了农会组织、民兵组 织 , 全省农民协会会员达 320 万人 , 为全省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打下 了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1950 年 10 月 , 兴宁、揭阳、龙川三县开始了土改试点工作。在 其过程中 , 中共华南分局扩大了土改试点区域 , 至 1951 年 11 月扩 大至 11 个县 , 即潮汕区的普宁 , 兴梅区的丰顺 , 东江区的惠阳 , 北 江区的曲江、英德 , 高雷区的遂溪 , 珠江区的宝安 , 粤中区的鹤山等8 县 , 计人口为 246 万人 , 连兴宁、揭阳、龙川三县共 11 个县 470 万人口 , 占全省总人口的 15.4% 。
鉴于美国发动侵略朝鲜战争 , 全国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新形 势 , 党中央、毛泽东指示加快土改进度。为了加速广东土改进程 , l951 年 1 月 18 日 , 中共华南分局提出 " 稳步加快 " 的方针 , 计划在

①叶剑英 : 《整顿队伍 , 继续前进》 (1951 年 8 月 23 日 ) 。
②叶剑英 : 《在广东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1950 年 10 月 16日 ) 。
③叶剑英 : 《广东一年的工作成绩和问题及今后奋斗目标》 (1950 年 10 月 6 日 ),见《叶剑英在广东》第 256 页 ,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6 年版。


全省范围展开土地改革运动。叶剑英还强调 , 土地改革必须坚持 " 两条基本原则 : 第一 , 必须满足贫农与雇农的要求。第二 , 必须团 结中农 , 不要损害中农利益。 " ①
为加快土改进程 , 增强土改力量 , 同年 5 月 , 全省 4 万多名干 部下乡 , 在全省 63 个县 , 约 1400 万农业人口的地区开展土地改革 运动 , 其中南下大军包干 26 个县。正在此时 ,1951 年 3 月 , 广东三 县土改试点工作结束 , 为全省普遍开展土改运动 , 积累了许多宝贵 经验 , 并取得很大成绩。方方、叶剑英在总结三县试点经验时指出 : 三县土改 , 在政治上 , 放手发动了群众 , 树立了贫雇农在农村的优 势 , 提高了农民的觉悟 , 摧毁了地主阶级在农村的统治 , 建立了以 贫雇农为骨干的乡村政权。在经济上 , 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 , 实行 了农民的土地制度 , 满足了贫雇农的土地要求 , 发展了农业生产。三县土改共没收地主土地 588320 亩 , 耕牛 5446 头 , 大小农具 140901 件 , 房屋 57313 间。三县每人平均占有土地 0.62 亩至 1.005 亩之间 , 贫雇农占有土地普遍高于地主。在贯彻执行政策方面 , 没 有出现侵犯华侨、工商业和中农利益的现象 , 也没有乱打乱杀的现 象。在此期间 , 中央、中南局又增派了 1000 多名干部到广东加强对 土改运动的领导工作。至 1952 年秋收前 , 全省按原定计划完成了 约 1100 万人口地区的没收、分配土地工作 , 加上夏收前完成的 500 万人口地区和 1951 年完成的 460 万人口地区的土改运动 , 以及秋收后至 1953 年春耕前完成的约 700 万人口地区的土地没收 分配工作 , 全省共计完成了 2800 万人口地区的土改和复查工作。 至此 ,1953 年 4 月全省土改运动全部结束。土改后 , 废除了封建剥 削土地所有制 , 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 广大农民得到了应得的 土地、房屋等生产生活资料。按全省土地人口平均计算 , 贫雇农每 人平均占有 1.3 亩多 , 中农占 1.4 亩多 , 乡村其他劳动人民占 1 亩 ,

①叶剑英 : 《纪念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周年与华南当前的斗争任务》 (1951 年 7 月 1 日 ), 见《叶剑英在广东》第 339 页 ,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6 年版。


富农占 1.4 亩 , 地主减至 1 亩。这是广东人民历史性的伟大胜利。

二、从广东实际出发 , 制定土改具体 政策解决广东农民土地问题

实事求是 , 一切从实际出发 , 这是共产党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 宿。叶剑英根据建国后进行土改的新形势和广东的特点 , 把中央土 地改革法同广东的具体实践相结合 , 制定适合广东社会经济情况 的土改实施办法。关于建国后广东土改的新形势和广东的特点 , 叶 剑英在多篇讲话中都作了阐述 :( 一 ) 广东是新区 , 干部少 , 主观力 量不强 ," 农村基层组织的成分不纯与作风不纯的现象 , 是很严重 的。 " ①因此 ," 首先要改造乡村中政权、农会、民兵的领导成分 , 巩 固基层组织 " ② ( 二 ) 广东毗邻港澳 , 是祖国的南大门 , 对外关系密 切 , 往来频繁 ;( 三 ) 广东华侨众多。据估计建国初全国有华侨 1100 万人 , 其中广东就有 700 万人 , 占全国华侨的 63.6% 。在旧社会广 东人民不堪忍受压迫 , 远涉重洋出外谋生 ," 华侨除了极少数发财 致富之外 , 绝大多数是在几重压迫之下过着极端困苦的生活。因 此 , 他们对外族的压迫十分仇视 , 对祖国的解放十分热望 " 。大多数 华侨是爱国的、支持祖国革命的。他们汇款回乡建房、买地 , 为的是 保障侨眷的生活 ;( 四 ) 广东开发较早 , 工商业发达 , 墟镇星罗棋布。 叶剑英指出 :" 华南地区 , 市镇是很多的。例如广东 , 除广州外 , 尚有 6 个省直属市 ,222 个镇 , 全区墟场约有数百个。 "( 五 ) 爱国民主人 士和起义人员多。据不完全统计 , 解放战争时期广东国民党军队 ( 不含海南岛 ) 起义、投诚有 130 多起 , 共有 5.8 万人。另是中国革命 的各个时期 , 由于我们党积极工作 , 团结了一大批爱国民主人士和 地方开明绅士 , 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制定正确政策 , 保护

① 叶剑英 : 《关于广东工作几个主要问题的补充报告》 (1950 年 10 月 14 日 ) 。
② 叶剑英 : 《广东一年的工作成绩和问题及今后奋斗目标》 (1950 年 10 月 6 日 ) 。


民主人士和起义人员 , 是关系到革命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 ;( 六 ) 广 东是祖国的南大门 , 海岸线长 , 处于国防前线。叶剑英认为 ," 广东 沿海及其海上岛屿 , 是处在国防的最前线。海岸线全长二千五百公 里 , 沿海岛屿星罗棋布。 "
根据上述新形势和特点 , 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在叶剑英领导 下 , 贯彻中央指示精神 , 结合广东的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土地改革 实施办法》、《广东土地改革中华侨土地处理办法》、《广东土地改革 中沙田处理办法》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问题 , 橡胶园、椰林等 特殊土地的政策。
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体现了党的消灭地主阶级 , 变封建剥 削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路线。广东土改 实施办法根据中央土地改革法 "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 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 " 的政策 , 制定具体政策为 : 地主 家庭成员常年参加主要农业劳动自己耕种部分的土地基本保留 , 必要时适当抽补 ; 没收地主使用于农业生产的耕畜 , 但使用于运输 业、手工业、作坊或贩卖经营的牲畜不予没收 ; 没收地主使用于农业生产的工具 , 但所用于副业、手工业生产的工具予以保留 ; 对于 地主的粮食和房屋 , 采取先留后分的办法 , 按当地一般农民生活水 平留给地主家庭吃粮外 , 多余部分予以没收 , 而房屋除留给其家庭 居住外 , 没收其多余部分 ; 对于地主的其他财产 , 诸如兼营的工商 业及直接用于工商业的土地和财产 , 不予没收。对公尝土地明确规 定予以征收 , 分给元地少地的农民。对于富农土地和典当土地的处 理 , 广东土改实施办法坚决贯彻保护富农经济的政策 , 保护富农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财产。对富农所有的小量出租土地一般 予以保留 , 而对广东耕地又缺乏的特殊地区 , 则分别征收富农出租 土地的一部分或全部。对于典当土地 , 除了地权已卖断的不再处理 外 , 农民典当给地主的土地 , 可以元代价收回 ; 地主富农典当给农 民的土地 , 归农民所有 ; 地主富农之间的典当土地 , 应没收、征收统 一分配 ; 农民之间典当土地 , 则自行依法办理。


广东土改实施办法根据广东特点制定特殊政策解决特殊问 题 , 团结了广大人民群众 , 扩大了农村统一战线。对于华侨土地问 题的处理 , 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在争取华侨在国外的合法权益和 地位的同时 , 在土改中也规定照顾其利益 , 适当处理华侨的土地问 题。广东贯彻中央的华侨政策 , 对华侨土地的处理作了具体的规 定 : 华侨工人、店员、小商贩、自由职业者的小量出租土地 , 其出租 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 200% 者 , 得酌情予以照顾 ; 对于华侨家 庭元地少地者与一般农民同样分得土地 ; 对于华侨地主 , 与一般地 主不同看待 , 其房屋、家具、耕畜、农具和粮食等 , 均保留不动 , 只没 收其出租土地 , 土地较多地区只留给全乡平均水平的土地 ; 对于华 侨富农家庭 , 除保护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外 , 在征收小量出租 土地时 , 视其国内外人口多少酌情照顾 , 其出租土地不超过其自耕 自营土地 20% 至 30% 者不予征收。这些政策与中央政务院 1950 年 11 月 6 日公布的《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是 一致的、是正确的。而在广东中后期土改中出现侵吞侨汇、追余粮 追到国外的做法是 " 左 " 倾错误者所为 , 与叶剑英主持制定的正确 政策元涉。对广东沙田的处理 , 也作了明确的政策规定。
上述实施办法 , 体现了叶剑英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广 东的特殊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 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 , 元疑是非常正 确的 , 闪烁着毛泽东思想的光辉。其特点是 : 第一 , 贯彻了中央政策 的原则性 , 着眼解决广东特殊问题 ; 第二 , 运用灵活政策 , 处理具体 问题 ; 第三 , 全面落实政策 , 团结农村中的最大多数 , 在农村形成了 广泛的统一战线 , 孤立和打击了封建势力。历史证明 , 叶剑英主持 制定的广东土改政策 , 是符合广东实际的 , 是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 基本原理创造新经验的一个典范。

三、发展农业生产 , 改善农民生活

发展农业生产 , 改善农民生活是解决农民问题的一个根本问


题。中央土地改革法指出 , 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发展农业生产。 因此 , 叶剑英认为 : 土改后 " 农村工作任务 , 是进一步团结各阶级人 民 , 全力发展生产 , 开展爱国增产运动 , 进行经济建设 , 继续改善人 民生活。"①并把发展经济作为农村的中心工作 , 他号召 " 各阶层人 民应即以全力转向爱国增产运动 , 提倡增产节约 , 勤劳致富 , 爱国 发家" ②。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农民问题。
基于这种认识 , 早在广东解放之初 , 在还来不及解决农民土地 问题之前 , 叶剑英就着力于发展农业生产 , 做好国民经济的恢复工 作。以叶剑英为首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指示 " 各级人民政府固应积极 领导与组织农村生产 , 而广大农民 , 尤须热烈响应政府这一号召 , 群策群力 , 克服困难 , 加紧准备春耕 , 努力增产致富 , 务期做到不荒 一块地 , 不误一日工 , 共同保证今年 ( 指 1950 年 ) 农业生产 , 比去年 增加百分之十。 " ③为此 , 叶剑英强调 " 我们全省的当前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农村。 " 因为城市生产的 " 原料与推销却都要依靠农村 , 不 发展农村生产 , 就不能保证使原料、制造、推销循环流转 , 有计划地 进行生产。"④同时 , 城市 " 必须发展生产 , 供给农民更进步、更科学 的生产资料 , 使农村繁荣 , 使农民生活改善 , 才能改变城市与农村 的对立关系 , 农村才能用丰富的粮食、原料供给城市。 " ⑤在叶剑英 的坚强领导下 , 广东城乡各阶层人民同心合力团结互助 , 积极发展 城乡生产 , 为克服解放初期国家的财政经济困难做出了贡献。
在土改中 , 叶剑英强调 :" 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农业生

①②叶剑英 : 《广东省人民政府宣布土改胜利完成的布告》 (1953 年 4 月 18 日 ),
载《南方日报》 1953 年 4 月 20 日。
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农业生产积极准备春耕的布告及指示》 (1950 年 2
月 3 日 ), 见《南方日报》 1950 年 2 月 6 日。
④叶剑英 : 《在华南市镇、工会、财经工作联合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1950 年 4 月 9
日 ) 。
⑤叶剑英 : 《在华南市镇、工会、财经工作联合会议上的总结报告》 (1950 年 4 月 9
日 ) 。


产。发展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是土地改革 , 此外是兴修水利。"①因 此 , 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的先决条件 , 首先是 " 要将封建的土地 制度铲除。 " 然而土改只是为发展生产扫除道路 , 非是发展生产问 题的全部 , 整个生产问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 当前一个主要问题是 水利问题。叶剑英认为 :" 广东水地多 , 河流多 , 天旱时滴水如珠 ; 大 雨时万顷泽国。一年辛劳 , 忧喜全系于天时好坏 , 所谓‘靠天吃 饭 " 。因此 ," 我们应该把水利工作做好。 " ② " 水利工作的方针 , 应 是防洪与灌溉结合 , 排水与蓄水结合。治本的方法 , 当然是在河流 上游保持水土 , 护林造林 , 开塘筑壤 , 设库贮水 , 凿道分流等。治标 的方法 , 是在下游筑堤设闸 , 防御洪水 , 疏通河道 , 使排泄畅旺。 " ③ 我们要有全面的、长远的眼光 , 要在治标工作的同时作好治本工 作。水利工作是造福人民 , 百年大计 , 只要农民手中掌握了土和水 , 发展农业生产就有了基本条件。
农业生产以发展粮食为主 , 主要方向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我 国是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 , 解决农民问题首先要从粮食入手。 " 农 民在自己土地上努力生产的直接目的 , 首先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 活 , 因此农民自给的 ( 非商品的 ) 粮食将要增加 " 。因此 " 要向全省二 千五百万农民普遍宣传增产和节约粮食的必要性。 " 全省人民积极 响应叶剑英的号召 ,1951 年水利工作就取得很大成绩 , 保护农田 达 700 万亩 , 增加粮食 200 万担。

四、搞好墟镇建设 , 是发展农村经济 , 解决农民问题的好途径

建国初期 , 叶剑英对于墟镇建设的重要性就有深刻的认识 , 他

①叶剑英 : 《广东一年的工作成绩和问题及今后奋斗目标》〈 1950 年 10 月 6 日〉 ,
阳叶剑英在广东》第 254 页 ,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6 年版。
②叶剑英 : 《给广东第一次省农代会的祝贺信》〈 1950 年 6 月 24 日 ) 。
③叶剑英 : 《广东一年的工作成绩和问题及今后奋斗目标》 (1950 年 10 月 6 日 ) 。

——————

[五十年代] 广东土改被否定


1951年4月,对中共广东地方党组织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岁序。许许多多的变化,从这个时候开始了。

在华南分局扩大干部会议上,广东土改,受到中央和中南局批评,风波作于平地。三县经验被否定,意味着广东土改,足足耽误了半年。6月,四万土改大军下乡,名为补课,实则一切从头开始;各地、县继续大改组、大换班;7月,《长江日报》连续发表两篇社论,锋芒直指叶剑英和方方。刹那间,云腾致雨,露结为霜,许多人忧心忡忡。

华南分局决定,把土改范围,扩大至全省85个县,调动6.3万名干部,奔赴土改第一线,占干部总数75%。8月28日,华南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华南军区发表《告广东全省土地改革工作干部书》,宣布“参加斗争的农民达七百三十万人,组织起来的农民达二百三十三万人。培养了将近二十万的积极分子,从地主阶级手中退回农民的劳动果实达四亿三千六百五十多万斤谷,收缴长短枪近十万枝。另外已完成分配土地的四百六十万人口的地区也开展了初步的复查和各种运动。”

可惜,这一切努力,均未能改变中央对广东土改的观感。11月中旬,中央把广西省委代理书记陶铸调到广东,12月25日,任命为华南分局第四书记兼华南军区第二政委,坐四望一。取代方方和叶剑英的人,终于登场了。广东局势,经过一年密云不雨的酝酿之后,忽闻脚底一声雷。

陶铸性格急进,处事喜快刀斩乱麻。被毛泽东誉为“党内的一头牛”,也有人称他为“坦克”和“攻坚排”。 阵前易帅,用意彰彰明甚,就像当初毛泽东对广西剿匪不满,借陶铸来扭转局面一样,现在则是对广东土改不满,也要借助这头“牛”来冲一冲。广东省土改委员会随即进行改组,方方黯然让位。

尽管许多广东人感到愤愤不平,但中南局对广东土改的指责,由缓转急,渐趋激烈。大军下乡,重新扎根串连,重新发动群众,重新搞试点,过去种种,比如昨日死。一种八面来风的感觉,使叶剑英心烦意乱。在作出上述决定三个月后,华南分局发出了整顿队伍的决定。1952年春天,以惊人的残酷和激烈程度,令人们在多年后谈起来仍然心有余悸的春耕整队,像风暴一样横扫广东大地。

(分局的整队决定写道)一些偏僻县分,过去问题很少暴露,一经整顿竟严重得令人吃惊,几乎从县到区完全为不纯分子及有政治问题者所把持,说明干部的立场不稳和政治不纯情况,至今并未基本改变。这是关系到一切革命工作的根本问题,一些地区的土改不能开展或不能健康开展的症结就在这里。广东解放已两年余,大规模地开展土改镇反业已一年,这一严重情况不应再继续下去,是到了系统清理解决的时候了。

决定要求,对证据确凿的暗藏内奸分子和叛徒、异己分子应坚决予以逮捕,逮捕批准权授予党委及其代表批准执行。立场不稳,斗争不坚决的,一律调离本地,另行分配工作。立场问题特别严重的,须给以纪律处分,并调至地委处理。有政治嫌疑而一时难以弄清者,一律调送到分局党校审查处理。把这些问题突出分子调开后,再将大军转业干部派下去,担负各级领导职务,然后再依靠派下去的大军干部,彻底整顿干部队伍。

据派到高雷地委的化县、电白、吴川、茂名等县的大军及南下干部报告,这些地方从县到区“几乎完全为坏分子所把持”。仅春节期间的一次整顿,便把县委、区委三分之一的干部撤职、开除和逮捕法办。其他各县虽然没有这么严重,但也处分和逮捕了不少干部。

此次准备春耕期间令各地好好整编一次队伍,除整作风不纯,立场不稳外,对于严重不纯的分子拟作一次系统清理。除尚可留下工作或需加以逮捕者外,一律调分局集训,然后再分别做出处理结论。这样一来,估计县区干部中至少会再垮四分之一,有些县将会无人支持,且县委中南下干部太少,政策水平低下,缺乏群众工作经验,与当前所担负的任务极不相称,必须统一加以调整。广东大陆79个县,最近拟合并13个县(暂采合署办公,待呈政务院批准后公布),所剩66个县每个县委要配备两个大军干部(两行公安局长与县大队长),两个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南下干部。前者由军区从各军中抽调,后者除各地自行调整外,由分局、省直属机关及广州市再尽量挤出一些补充,只能做到大体上解决问题。

大军压境,势焰薰天,本地干部,降职的降职,罢免的罢免,下狱的下狱,即使可以苟存,亦个个噤若寒蝉。很多地方,把“老组织”踢开了,把“原来工作基础”否定了。事实上,不从头组织、从头做起,无法突破原来的局面。到5月,广东大陆80个县(包括合并的13全县在内)80%的主要领导骨干都是南下和大军干部,六个地委的主要领导骨干更多为南下与大军干部(只有三个地委书记是本地干部,但都配有南下干部为第二书记或副书记),两个区党委主要领导全是南下与大军干部。“这就是说土改领导权已完全为外来与大军干部所掌握”。

几个月的土改整队,整掉了6515人。一时结合“镇反”来整,一时结合三反来整,有时白天斗地主恶霸,晚上斗土改干部,1952年的春耕整队,全省(不包括海南)四万多人参加了整队。整队结果,有781人受到处分,占土改干部的10%强,其中被撤销工作、集训审查、清理、扣押的,就有405人,占参加整队总人数的5.2%。而受处分的县级干部90人,其中县委正副书记、正副县长与公安局长约占70%。区级与相当区级处分了317人。受到清洗出党开除党籍及取消候补党员资格的有219人。

但阶级异己分子似乎愈整愈多,因此还要继续深入再整。据当时的粤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焦林义告诉笔者,河源县一位本地出生的县委书记,因为被指控为“和平土改”,内心不服,吞了一大包铁钉自杀。省委统战部工商处处长愤愤不平地说:“西江整队,县级干部百分之百垮台了。”省公安厅直二科一位干部描述他所看见的情形:“整队时集中点名反省,有的当场扣押,缚七八条绳,缚得死去活来的都有。” 简直成了一个噩梦。

田星云到乡下转了一圈,他回来给分局写了一份报告,对下面的情况,作了令人悚然的描写:

新会楼山及丹灿土改队制造二个所谓“地下军”及放火案,三案被牵连的共459人,新丰县公安局经吊打逼供一个“案子”,逮捕了贫雇中农152人,使用吊打、上夹棍、夹手指等刑讯了130余人,打死三人。这些惨痛的事件,正在陆续发现,值得我们警惕。

田星云的报告说:“另一类是由于夸大了敌情,缺乏调查研究,因而乱捕、错捕,扩大了打击面,如廉江去年12月反右倾,强调放手,所捕人权交给区委,结果区委交给土改队长组长、队员、村干,一下乱捕了1700多人,所捕的人犯有属于所谓作风不好或骂人的,也有所谓流氓的,或一般嫌疑的。这类例子很多,不一一枚举,由于内部不纯和滥捕的结果,许多地区的监狱都关押着不少农民或劳动人民,一般都在40%左右,甚至有的在60%以上。”各地监狱已经人满为患。

目前广东全省押犯共达11.1521万人,每县平均关押981人,数字本已相当庞大,而且各地区乡政府、民兵、土改队所关押的人数尚不包括在内。根据4月份几个地区的材料,区乡关押数总和一般均达县上关押数的五分之三,不少的区均关押40个到60个。有些乡最少七个,并有多至20余个的。如此估计全省区乡共约关押六万余人。

被关押的人普遍受到残酷无情的折磨,被没收财产、受到毒打、忍饥挨饿、乃至性命不保。这一切可怖的内幕,在田星云的报告中,已经得到证实:

区乡案犯的情况更其混乱了,有的地方甚至全家坐监者,毫无人权法治观点。其次,据检查下面相当普遍地存在着虐待犯人的严重现象,故意不给犯人吃饱,有的每天每人只给四两番薯,有的只准犯人四天吃一顿饭。加之监狱拥挤,不注意卫生工作,所以狱内疫病流行,病亡现象甚为严重,西江自去年11月至今年4月,6个月共死亡498名,仅4月份即病亡百名以上,且有的死亡后,根本不向上报告(如开平)。

“迅速清理监狱,处理积案”,成为当务之急,分局要求,清案工作,必须由地委统一领导,迅速组织积案清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清理小组,指导各县的清案工作。根据分局指示,凡属错误逮捕者、情节不大的一般嫌疑犯、基本群众中的一般匪众,及所谓“通匪”、“窝匪”罪状轻,在关押时表示悔过者,酌放或保释;刑期已满的一般胁从犯,都应立即释放;对少数被陷害而被判刑的无辜群众,应翻案重行改判,宣布无罪释放,特别困难者,要予适当救济,无辜被害者应予昭雪。凡有意陷害者要追究责任,严重者予以严厉惩办;属于一般失职,亦应根据情节大小,分别议处,并公开向群众认错。

但事实上,偏向并未能纠正,而且还在继续扩大、蔓延。对那些曾经帮助、掩护过中共的开明士绅、知名人士,在土改中,要作适当照顾。本地干部和南下干部,对此并无异议,但怎样才算“适当”呢?据焦林义介绍北方的经验,可以把他们“保护起来”,所谓“保护”,是把他们接到外地,不要影响乡下的土改。其实也就是不开会斗争他们而已,田地、耕畜还是要分的,农具、房屋也还是要没收的。没有自下而上的群众斗争,土改不能称作胜利。

  当邓子恢对“和平土改”作出严厉批评以后,中南局和华南分局的分歧,便尖锐地呈现出来了。

  叶剑英一直不明白,广东土改的每一步,都是请示过中南局和中央,经批准才走的,行不由径,错在哪里?在他心目中,中南地区的土改,和全国一样,是为了解决土地关系问题,但在中央和中南局的通盘考虑中,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目的,就是解决中共在中南农村的基层组织问题。叶剑英见不及此,决策行事,动辄得咎,便是无待蓍龟了。

【作者: 叶曙明】【访问统计:366】【2006年03月7日 星期二 10:31】【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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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叶曙明 2007-02-11 20:09:35  
对了,我在档案馆看档案时,规定是不准复印,不准拍照,只能抄录。害得我在那儿耗了几个月。现在不知有没有改进?


- 评论人:叶曙明 2007-02-11 20:07:18  
徐先生:你好!我的资料来源很杂,有档案,有当年公开与内部材料,有当事人的回忆口述,乱七八糟。听说土改是开放了(看报纸说),但开放后我没有去看过,不知开放到什么程度?比方说文革的材料也说开放,但我在档案馆看到有赵子阳文革的笔记本等档案,估计现在也不会开放。所以虽说“全部开放”,其实还不一定是全部。


- 评论人:徐史石 2007-02-11 09:06:37  
您好,读了您的文章,很受启发,先问您一个问题,最近听说广东省档的土改档案全开放了,不知道能够复印吗?您得到的档案是在档案馆查到的吗?谢谢


- 评论人:钟秀云 2006-11-28 22:09:34  
叶曙明先生:您好。上个星期我往您的邮箱发了一封信,附上开题报告,概括说明了我论文的写作方向。可能被当作垃圾邮件,您没有看到吧?非常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导意见,盼复。:如虹我是廣州人


- 评论人:如虹 2006-07-25 19:32:19  
看名字,这钟秀云象广东客家人。也许真给我说中了。客家人好啊,至少我还能说两句客家话。不象那白话,一听,只能让我翻白眼。呵呵。


- 评论人:如虹 2006-07-25 12:45:59  
你给钟秀云的是什么好东西呀,我也要,我也要。(嘀咕)管它有用没用,有总比没有好。


- 评论人:叶曙明 2006-07-25 08:36:12  
钟秀云:你好。我很少上,我的:4关于广东土改,我保留着不少当年的文件,材料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些后人写的回忆录,我的一些采访录音应该还在,不过要找找。另外,网上文章的引文出处,我的原文都是有的,你需要什么我可告诉你。

- 评论人:钟秀云 2006-07-25 00:25:16  
叶曙明先生:您好。我是历史系硕士一年级生,毕业论文的方向是讨论土改时期广东华侨土地财产处理问题,拜读了您土改的几篇文章,包括天涯上的《回顾广东土改》,获益良多,谢谢。只是可惜大部分引文没有注明出处。如果方便的话,能介绍一些关于土改的书给我参考嚒?盼复。

- 评论人:如虹 2006-03-07 14:33:27  
看了你那么多广东的史料, 让我不爱广东都不行啊!呵呵。


- 评论人:如虹 2006-03-07 14:15:09  
很珍贵的历史资料。这种资料应存在史馆里。如果信得过我,什么时候我帮你做成印本。以便保存、收藏和使用。


- 评论人:卢洁峰 2006-03-07 13:06:08  
“坦克”所过,摧枯拉朽,能有剩乎?只有打击一大片,才可让一小撮篡党夺权,成为一人之下,而万人之上也!那偶像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以最堂皇的理由,去掩盖其任私、售私。可怜南粤大地,伤痕累累。60年后,不敢或不愿重提土改往事者,竟不在少数!那残酷,那疯狂,简直令人发指!

——————

陶铸广东土改搞村村见血

时间:2005/08/30 出处:

  [按:文革后陶铸的女儿陶斯亮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回忆文革给她的家人所带来的磨难。文章还编入中学语文课本,影响很广。岂知,这个陶铸也决不是什么大善人。他手上蘸满了无辜广东人的鲜血。广东土改原由叶剑英和方方领导实行温和路线,但毛泽东与中南局不满其右倾,调陶铸执行极左土改政策,滥斗滥杀,村村见血,地主被杀自杀者数十万计。--智叟]
 
  《开放》杂志在今年三月号上,岳赛先生的文章谈到陶铸在广东搞土改“村村流血,户户斗争”,每县平均死五千人,决不是夸大。
 
    纽约不少广东籍华人,每谈起陶铸主持广东土改时这一苛政,到今天还谈虎色变。当年这苛政遗下的一宗宗惨案,亲见亲闻的人,到今仍记得清楚。曾在大陆公开发行的名叫《带刺的红玫瑰古大存沉冤录》一书,作者杨立(前广东省副省长)有部份章节涉及到五十年代初广东土改的血腥真相,值得一读。
 
    从缓和政策到陶铸的乱捕乱杀
 
    广东土地改革运动试点工作,从一九五零年秋到五一年三月结束。由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任总指挥,副书记方方具体领导。他们较为温和,决定广东土改采取缓和政策,不学中共在北方推行的所谓「暴风骤雨」式土改。
 
    但当时中共中央中南局(管粤、桂、湘、鄂、豫)对华南分局(管粤、桂)这一做法持批判态度。指责担负土改试点工作的广东土改工作团团长李坚真犯了「和平土改」错误,给予撤职处分。五一年四月,中南局农业部部长李雪峰从武汉到广州,召开土改试点工作会议,对广东早期土改作了多方批评,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对敌不够狠,对群众不够热」。为了扭转这一右倾」错误,中南局於五一年四月将赵紫阳从河南省调来广东,代替李坚真具体领导全省土改。同时,又决定由不了解广东实情的南下干部、大军干部去县、区、乡领导土改。
 
    很快,中共中南局“对地主要狠”的方针,在广东开展大规模土改後得到落实。自此,广东土改运动便朝“极左”方向上渐行渐远。地主被杀、或不甘受辱而自杀的现象陆续出现。
 
    依据中南局的汇报,毛泽东对华南分局领导土改的「右倾」很不满,於是在五一年十一月,把在广西主持剿匪有功,杀人四万(其中三分之一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陶铸调到广东,接替方方主管广东土改运动。其人更“左”更狠,来粤後以反「右倾」的口号整顿土改队伍。一大批对地主不够狠,或较为公正,或被认为历史有问题的土改干部受到迫害或受到处分,一些被开除公职,有些更被杀害。如中山县有几十个这类土改干部被处死刑。广东全省约5.2%土改队队员遭清洗或处死。
 
    自此以後,对地主越狠越革命的「极左」思潮便在全省土改队伍中蔓延。滥斗滥杀处处开放绿灯。原来到广州市抓地主、「敌人」回乡斗争,市土改委员会认为条件不符便不批准,这时已可以随意拉人回村斗争,甚至杀害。原来不准没收华侨房产,这时也准许大量没收了。从文革後到九一年,广东光退回的土改没收侨居高达一千七百万平方米,动用国库几亿元。
 
    毛亲批土改右倾造成村村见血
 
    为了处理广东问题,一九五二年六月,毛泽东亲自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会上,他当面对方方说:「你犯了两条错误。一是土改右倾:二是干部问题犯地方主义错误。」他又说,广东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他还宣布,由陶铸取代方方主持广东土改。
 
    毛泽东亲口批判广东土改犯「右倾」错误,好似火上加油。广东土改对地主和敌人斗得更狠,杀得更多。据一位定居美国、广东土改时曾担任一个乡土改队副队长的侨胞回忆,五二年荔枝大熟时节,上头突然对土改作了大转变的部署,过去杀地主没有限定数额,现在每个乡要定出多少个村杀多少个地主的计划:过去审批判处地主死刑的权限由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三巨头共同掌握,现在下放区一级领导:过去对被判死刑的地主所犯罪行,还要作点诘查核实,看是否真的「罪大恶极,查有实据」。後来只要肯靠拢土改队的穷苦农民(不论良劣)敢於「揭发」,不需查证,便可用以作为判处死刑的「证据」了。这位侨胞说:“那时,上头一层层开放杀地主的绿灯,各乡、各村的土改队长、组长,便都照看去做,生怕完不成杀人定额,犯右倾的,被处分。”以下是一些血案案例:
 
    ●以中农充地主。紧靠东江的马嘶村,一位陈姓农民,为自耕农,他管「公尝田」(族人共有)时曾与本房某兄弟发生磨擦。这人当上土改积极份子诬告他为「地主」,他就被枪毙了。
 
    ●名中医被斗被杀。东莞县万岗新村一个卢姓中医,几十年来主要靠诊金为生,对村人友好。曾置下少量田产以防老。土改时因而被杀。
 
    ●归侨教师被戴上「地主」帽子惨死。潮讪归侨李某,是乡中小学教师,一家主要靠薪金度日。但多年前靠侨汇购下多亩田地,土改时因而获罪被杀。
 
    ●农民称好人的乡长被杀。圆洲乡曾任小学教师、校长的朱文光。中共统治前受村民拥戴任过乡长。常为民众排难解纷,被称为好人。土改时他也被杀。
 
    粤西一月自杀者八百馀人
 
    ●受诬告枉死的前国民政府低级公务员。东莞县上南村朱伟光,曾任前国府低层公务员。五一年初广州「镇反」开始不久,他主动向广州公安局坦白交代,被判公开管制。五二年夏,本村土改队再派人进城捉他回乡,不受阻拦。他只有土产三、四亩,不是地主,过去也曾为村中做过一些公益事。回乡後,竟把他杀了。
 
    《带刺的红玟瑰》一书透露,据统计,一九五三年春季,广东土改粤西地区有一千一百六十五人自杀。其中,二月三日到三月六日,只一个月出头,自杀者竟高达八百零五人。全省各区、乡土改队乱杀、滥杀地主,其中没有一个居於「罪大恶极,不杀不能平民偾」的份子。广东全省在土改运动中,因「村村见血」的方针而滥杀无辜究竟有多少?估计在数十万之间。
 
    暴力土改既违反国际人权法则,也违反了一九五零年公布的土地改革法。把这些历史的血案清理清楚,中国才有希望走上民主大道。



  *.*.*.*  2005-8-30 19:53:00   

悄悄话 好友 信息 搜索 回复 第 2 楼 




文章提交者:神赋平等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20世纪40年代末,在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1950年中共发动“土地改革”运动,杀害了200多万地主。那么,人们要问:每一位被杀的地主,都是像上面四大地主那样的坏人吗?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吗?

  只要翻开历史的卷帙查一查,只要找到上了年纪的老人问一问,就会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人们承认,地主中有坏人,但地主不全是坏人;相反,其中绝大多数——约占总数95%以上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的好人。——“地主”这个名词,已被几十年的宣传深深地毒化了,成为一个深含贬义的词汇,人们一见到“地主”二字,就联想到剥削和压迫,产生厌恶感。

  其实,1949年之前,大多数农村尊称土地和财富较多的人为“财主”、“老爷”。佃户(租种土地的农民)和长工,则尊称土地的主人为“东家”。那时候,虽然也有“地主”这个词汇,但除了酒宴上“略尽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谊”的客套话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与羡慕,绝对不含贬义。

  “地主”究竟可恶不可恶?“土改”运动中杀掉200多万地主,是不是人人该杀?……要弄清楚上述问题,首先要了解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大体有以下三种来源:

  第一, 祖传家业。

  有些人家,祖上好几代前,就拥有这些土地和财富。一般有钱人家总是送子弟读书,这个书香世家,几代没出“化孙子”,因而守住了家业,代代相传,传到了这个儿孙手里。到了1950年,风云突变,这位继承者反而因拥有祖传的土地和财富遭了殃,全家扫地出门,土地和财产被没收,连生命也没有保住,被枪毙了。

  “土改”中有不少“贫富颠倒,是非混淆”的现象。——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许多财主家,不幸出了个好吃懒做、嫖赌逍遥的“化孙子”,他“崽卖爹田心不痛”,把万贯家财化得干干净净,变为沿街乞讨的“叫花子”。哪知风水轮流转,“叫花子”反而因祸得福,“土改”中被划为“贫农”,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财”(没收地主的财物)。——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就写了这样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第二, 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成为地主。

  从秦始皇到清王朝,皇权专制两千多年,一直是重农轻商的小农经济社会。那时人们的观念,与现代人大不相同。那时没有银行,银钱放在家里,怕偷怕抢;存在私人票号里风险很大,不放心;那时工商业不甚发达,人们压根儿瞧不起商人,不愿意投资兴办实业。笔者小时候听到老人们的口头禅是:“要想家业稳,作田是根本”。——因此,在那个年代,人们的头脑里,有了钱之后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买田”。田是不动产,偷不走,抢不去,年年增值,死后传给子孙,家人就不会饿死了。

  第三,勤劳俭朴,聪明好学,善于经营,在本地被称为“田秀才”的能干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土地渐渐增多,慢慢上升为中农、富农……积攒土地最多的,达到中、小“地主”水平。

  正如每一个团队里,既有好人,也有坏人一样,毋庸讳言,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盘剥而上升为地主的,但这种人毕竟是极少数。那个时代,儒家学说“仁义礼智信” 大行其道,社会舆论对不道德的行为大肆伐挞,大家都瞧不起走歪门邪道发了财的人,“戳他的背皮”,耻与为伍……因此,一般人都自觉或不敢走邪路。

  那时候的人,头脑简单,思想单纯,信奉神佛的占百分之八、九十。人们不敢做坏事,生怕自己偶有不慎冒犯神灵被打入地狱。总体说来,在皇权统治下,通过儒家道德的宣扬教化,佛、道等宗教信仰的流行以及“有神论”的制约,大多数时候,社会是平静、安定的。贫者安贫,富者乐善好施,相互依存,长期和平共处,没有那种“你不死,我就活不下去”的“阶级斗争”之说。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大致是上述这三种。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动产,在交易、过户的过程中,都签署了契约,按章缴纳了税负,并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了权证,既是公认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 三 )地主阶层在农村中的作用

  地主们青少年时期大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都是由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

  经过十年寒窗进入(官场)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

  许多科场失利、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高尚、学问丰富、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而当年的政府(县级以上)是那样软弱,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

  兴办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需要大量资金,光凭空口叫叫喊喊,是没人信服你的,关键时刻要带头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有声望的富绅带头捐了巨资,人人跟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资金,才能办好地方事业。那时候,差不多所有的乡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业心强的地主,带头捐资。

  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所有跟帖: 

打倒了四人帮,叶剑英连邓都给足面子,不平反才怪呢。 -Sunflower28- 给 Sunflower28 发送悄悄话 Sunflower28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4/2007 postreply 07:08:58

谢谢这帖. 我是土改时的地主儿子, 六岁. -lubbock- 给 lubbock 发送悄悄话 lubbock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4/2007 postreply 12:09:15

补一句:廖承志也反对那种搞法,早已发表,您在网路上搜索试试. -明雨茶- 给 明雨茶 发送悄悄话 明雨茶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4/2007 postreply 13:49:39

谢谢. 祖父辈在20年代开了现代化小学. 全乡免费. -lubbock- 给 lubbock 发送悄悄话 lubbock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4/2007 postreply 15:40:58

凡事总还要听听另一面是怎么说的 -cavebear- 给 cavebear 发送悄悄话 cavebear 的博客首页 (797 bytes) () 12/14/2007 postreply 15:43:33

解放初期广东人排斥外省人肯定是存在的,南下干部不服也是真的. -历史- 给 历史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4/2007 postreply 20:42:32

闽粤地方主义与南下的都很厉害,红色娘子军缴械回家请您自己去调查 -明雨茶- 给 明雨茶 发送悄悄话 明雨茶 的博客首页 (170 bytes) () 12/15/2007 postreply 00:23:24

抗战時美国华人多从事餐馆洗衣,皖南事变支持新四军,土改怎么办吧? -明雨茶- 给 明雨茶 发送悄悄话 明雨茶 的博客首页 (93 bytes) () 12/15/2007 postreply 01:45:01

陶铸在文革中挨整含冤而死,可他当年在广东整人也够狠的! -历史- 给 历史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4/2007 postreply 20: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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