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而言,毛泽东时代的国家人口生育政策,则更为完全类似当今西方之尊重人权之自然调控手段基础上进行。而否定了马寅初之人为官方硬性规定的建议。故,以号召和鼓励人们节制于一对夫妻生两胎的人口生育的形式,让适龄夫妇根绝自己经济收入的个人“具体国情”自行控制。其出生率的效果,男女出生之比例,客观公平,基本平衡。起码,没有重大的误差比例。而凡谋生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当地华侨们,不也同样感受,从未有过政府硬性规定的所谓“计划生育”政策吗?也就说,毛泽东当年对中国人口生育政策之以号召和鼓励为主之把控拿捏,还是比较人道、尊重人权、也与世接轨的。
而并非后来邓时代后,邓自己的文化和政论水平都不高,却又欲逞一己之私,而为了达至政治上盲目地为否毛而否毛、意欲地位取代之,便纵容官媒针对性批判那已经被实践验证为正确了的、毛当年对马寅初人口论的否定(据历史记载,实质上,当年毛和马也并未因为人口论意见相左,而发生什么正式的政论)。并且,还非但有悖于自然运作法规逻辑,也有悖于基本人道主义伦理地另行采取了官方硬性压制下出台了所谓“一胎政策”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强迫式、打压式来执行。结果,导致了灾难性和泛滥性的人为流产、堕胎、弃婴的结果。倍受国际舆论在人道主义上诟病和普遍谴责。
同时,还导致了有悖于行业道德操守规范之“一胎政策”之夫妻生育指标的私下违规买卖。甚至,违法违规贿赂医生私下做超声波、以辨别怀胎性别之买卖。如果仪器辨识出胎儿是男婴,便留着待产;如果是女婴,则扼杀于违反人道常伦的堕胎中。为此,还衍生出了,可贿赂医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官员,弄虚作假地伪造医生证明,以便申请到再生育许可证,而另行怀孕分娩之类实为贪污腐败、摧毁行业中之基本人伦道德操守环境的乱象。这也正是为何“特色改革”年代以来的社会,之所以普遍性不守行业公德规矩、而社会因而失之公允之所在了。
于此同时,还因此导致了不少孤儿院之建立,以便收养和安置无辜弃婴孤儿对外领养的现象。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那些前往中国领养孤儿的人,并非中国国内的居民,也非以侨居海外的华人为主。而是,其绝大多数却都来自西方国家的欧美裔洋人。这些洋人夫妇们,将那些中国孤儿领养回自己的国家之后,非常慈祥,爱心呵护,耐心抚育其长大成人成才之后,这些非常突显人道主义道德精神和涵养的人和事,非但挽救、养育并成就了那些曾经遭遇不幸的弱小生命、而后被领养了孤儿们,还早就了这些被领养的孤儿们,成就了自身幸福的人生。
而这些众多被领养孤儿,后来在国外幸福生活的事实,非但非常正能量地、潜移默化地导致了社会上,人们之必然感恩戴德地歌功颂德那些领养呵护中国孤儿的洋人父母们,其人道主义精神的伟大和仁爱;且还以此变相地帮他们打造成令国人社会不得不敬仰佩服的伟大、慈善、人道的光辉形象;与此同时,也就必然变相着负面地衬托出了,中国社会自“特色改革”年代以来,才会如此史无前例之“特色”之社会起码人伦道德操守环境的自毁,以及对外道德政治公信力之渐进式丧失。
然而,后毛时代以来,自执行邓小平上台起,便开始出台并执行了,以人为命令性强迫接受的计划生育只准生“一胎政策”、并再辅之以有悖于基本法理人权、非人道性质的人为强制人流、堕胎、罚款、解雇、降职、不上户口等手段之后,却反而事与愿违地导致了社会上遇压力而潜在着的抵抗。即产生了俗称之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民间违规逆反作案,从而负面地衍生出“计生”链性质的行业道德操守败坏、滥用职权之贿赂“计生”之类的贪污腐败等。结果,还适得其反地由原来的9.3亿起,到了2013年,便再次猛添至了13.4亿。
而更糟糕的是:男女性别之间的比例,严重畸形地风险性失衡。根据“百度”上查核的信息称,“从全国来看,男女比例为6∶5,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由于超声波鉴定胎儿性别的技术日益普遍,差距每年还在扩大。一名高级官员告诫说,中国面临世界上最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调”。这不正是邓时代之政治短视、手段低能、有被人道的所谓“一胎政策”收效之严重倒退吗?邓不也一再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嘛.....
因此,在这种明显失败、结果倒退的实践检验下,今天,中国又不得不、被迫重新恢复到毛时代之号召并鼓励适龄夫妇,可生多胎的人口政策。那么,这不正是以实践检验真理的结果,验证了毛泽东思想之正确、毛当年决策之英明,同时,反衬邓小平“特色”理论之失败的事实,又是什么呢?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邓“特色理论”已一再无法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推敲,却为何纵容其继续误导视听党国和人民呢?道理何在?而且,既然邓大人生前,也亲口承认,连他自己斗弄不懂马克思主义学说“资”和“社”之分了,那么,既然不懂,又何必不懂装懂,而不沿用那现成版之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的治国理政理念和思路呢?而且,毛时代的人口生育政策,还已经与世接轨地、完全吻合了今天众多侨居欧美的海外华侨们,在当地生活中的所见所闻!
同样问题又来了:为何在同样的中共体制内,毛邓治下社会公平公正度,却根本不同呀?难道还会是所谓“制度”问题、而非人的问题、治国理政上的思想理论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