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

回答: "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政策之一. 違憲bebe20142019-06-26 09:35:26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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