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

来源: 2019-06-26 12:09:4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