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再三解释道歉了,初来乍到法坛,不知道本坛的规定,而且原帖也恢复了,还不依不饶扣大帽子。应该怎样做你才满意?

所有跟帖: 

我是针对Kealha的言论。你恢复原帖,应该赞一下。 -加州老李- 给 加州老李 发送悄悄话 加州老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2/2016 postreply 13:03:39

我也是不知道本坛的规定, 而且原帖也恢复了呀。 -Kealha- 给 Kealha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12/2016 postreply 13:18:41

也赞你一下。 -加州老李- 给 加州老李 发送悄悄话 加州老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2/2016 postreply 13:47:19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