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来代理,还是自己上阵?
各位法律达人, 新年好!
我投诉前雇主的事,在这个论坛已经发过两个贴 (详情参见下面的链接), 得到了大家的热心指点和帮助, 十分感谢, 也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旧帖之一 -- 请教:去参加劳动部门 (Illinois Dept of Labor) 的 hearing 要做些什么?http://bbs.wenxuecity.com/law/160924.html
旧帖之二 -- 上来汇报一下 -- 今天hearing, 输了。 向各位请教下一步怎么办 http://bbs.wenxuecity.com/law/162491.html
我的案子,虽然在12月的听证会上被 dismiss 了, 但目前在伊州劳动部的另一部门待处理, 去年最后一天这个部门打电话给我confirm 了这个情况。 不过我并不抱多大希望。
按照各位的指点,新年后,我查了一下 EEOC 方面看能不能有所作为, 很遗憾因为本人法盲,错过了300天的期限。这一阵我在找律师谈, 已经谈了两个。 一个是在电话里谈的, 谈了半小时, 四小时之后回电给我说他们不能接我的案子; 另一个是见面谈的, 谈了两小时, 律师在往所有可能的方向都考虑和权衡过后告诉我 -- 前雇主deduct pay for partial working day 肯定是违法的, 但我的案子金额不多, 就算有少数的超过每周四十小时的overtime pay, 金额仍然不多; 升职一事上要告前雇主种族和国籍歧视的话,万一对方还能找出工作年限比我的还长也从来没升过级的(这个很容易找,前公司一堆混混),我就很难赢。根据他的判断, 他觉得他唯一可做的是 -- 我出500块钱雇佣他,他代理这个案子,与我的前公司交涉, 希望对方愿意 settle, 多少赔偿我一点。
大家觉得这种情况,是不是说明我的case 很 weak? 我是出500块让这个律师去试试运气, 还是自己去 file a claim to Federal Department of Labor? 我的想法是哪种方式能给前雇主找最大的麻烦就是我要的方式,钱能搞到当然好,搞不到也无所谓,我花时间和精力做这事本来也不是为了钱。律师之一说,前雇主“really screwed you, but not in a totally illegal way", 我作为受害者一定要出这口气, 至少我尽自己的努力,自己实在搞不定的那就留给神了。
求大家支招,尤其是合理合法给不良前公司添麻烦的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