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那个车主这么做很显然就是想要狮子大开口。他为什么不在事发后立刻或尽快找到我,比如之后一两天把条子留下来,让我打电话给他,没有任何电话、车子牌照等等信息,过了几个星期才搞了个字条夹我车窗,鬼知道那几个礼拜他没有自己去撞墙?这很像国内所谓碰瓷儿的,好不容易讹上你了,这下子破车有钱修了。
说实话,我在悉尼开车8年了,从来没碰过别人也没有违规过,驾照一分没扣过,连超速都没有。这次也是大意,也有点累迷糊了,但绝对是极其轻微的刮蹭,我自己车屁股只有一毫米大的掉漆,难道半年后还能找到痕量的对方车漆?
就算我hit and run,我怀疑对方真滴是很操蛋的一个人。
回复:回复:把别人车碰了一点可能要被讹,也太离谱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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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话就更混蛋!
-静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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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09 postreply
22: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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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回复:把别人车碰了一点可能要被讹,也太离谱了!
-澳农他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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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09 postreply
2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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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
-似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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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09 postreply
02: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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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是相等, 可它们结实程度有可能不一样。
-zw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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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09 postreply
1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