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低收入apartment,签了一年的合同,到今年9月7日结束。如果提前搬走
的话,要提前30天告知,并且要付2400的罚金。
今年5月的时候,我需要到另外一个地方居住,我去apartment office咨询提前解约得事情,一个工作
人员告诉我,如果我可以找到人愿意来租我的房子,可以cover我的gap,于是我把房子转租给了另外一个
房客,签了三个月的合同,到9月7日结束,这份合同只有一份在我这里,房客没有合同,房客付房租都是
现金,也不要收据。
在6月的时候,房客因为停错车位和邻居产生纠纷,加上噪音,被邻居告到了 apartment
office,office的人知道了我转租房子之后,告知我不可以转租房子,并且也不承认他的工作人员有说过这样
的话,manager说如果我是还住在里面的话,需要把这个房客的名字加到我和apartment
office的合约中,并且要审查这个房客得银行帐户,可是这个房客不愿意,他声称不愿意和apartment office签任何合约,我猜想是因为他刚刚离婚,自己的财产有问题,因为他每次付钱都是现金。
我告诉apartment office他不愿意把名字加入到合同中来,apartment office就出了一个书面通知,
三天之内要求这个人搬出去,否则会把他和我告上法庭。
事情发生之后,这个房客说要告我诈骗,说他没有地方可去,我就说如果你没地方可去的话,我可以和你换
房子,我搬回原来的地方,你搬到我现在住的地方,继续我们的合同,他同意了,并把以前付给我的两个月
房租(2390美金)全部要了回去,说拿到新房子的钥匙就把钱还给我,我给他开了支票,并且把新的约定
写下来,他签了字,新的约定里面说,以前签的合约继续有效,他同意和我换房子,拿到新的钥匙之后,
他把我给他的钱还给我,并且会继续支付第三个月的房租,我用一天的时间把刚刚整理好的新家重新打包,
大的家具全部搬到院子里垒起来,准备第二天换房子,期间我老公因为搬家具,手臂骨折,我的孩子因为没
有得到很好的照顾,从床上摔下来,结果,第二天房客反悔了,他兑换了支票之后,咨询了他的律师,他的
律师告诉他,他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因为apartment office告了我之后,法庭驱逐人需要60天,那个时候他
已经搬走了,而没有一个帐单是写了他的名字的,他可以继续住在那里直到9月7日。而不会付任何法律责
任。我说你必须要搬走,否则我会被告上法庭,我不想这样,我没有经济收入,我老公还在学校里学习,我
要带两个7个月的孩子,我没有钱请律师也没有时间去打官司。现在这个房客不愿意把以前的房租还给我,
也不愿意搬走,apartment office要在8月17号之前要他搬走,否则就告我和现在在里面居住的人。
请问
1。我和他之间的合约是有效的吗?虽然尔湾公司不允许转租房子,但是在我转租之前并不知道。
2。怎样让他在8月17日前搬走?
3。怎样让apartment office不告我,只告他?现在是他不搬走,我不住在里面,也劝不了他。他通过他的
律师给我发了律师信,说如果我再联系他,就告我骚扰,还保留继续向我索赔的权利。
4。怎样拿回我的房租?我可不可以向他索赔我的精神损失?我的先生因为之前以为他要换房子,在搬家具的时候,手臂骨折。
5.房客说是我先违约,没有给他住满三个月,所以可以不付房租,这样是对的吗?我们在房约上写只能他一
个人住,但是apartment office的人说,这个房客是两个人住在里面,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他先违约
了?但是又怎么证明呢?
6。apartment office的人查到这个房客以前也被驱逐过,并且申请住这个小区因为条件不
合格,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