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我能向你请教一些问题吗?

非常谢谢你的回复,看起来你好象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有些问题想向你请教。我的学校是一个公立学校,经费完全是从州政府来的。对于 discrimination,我不知道他的具体定义,所以不知道老师和学校的行为是否构成 discrimination。现在我的情况是老师只针对我一个人做出了一些不公正的行为(他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对我告他的报复),这样还能算 discrimination 吗? 如果不算,那又算什么呢?

正如你所言,要为 discrimination 找证据很难。如果我告老师和学校 discrimination, 是由我举证他们 discrimination, 还是他们举证没有 discrimination 呢? 虽然我暂时没有找到非常过硬的证据证明他们 discrimination,但是在整个事件过程当中我能感觉到很多不舒服的地方,这些主要是由于我是外国人引起的。另外,这件事我2002年1月到系里反映,3月到 college 反映,一直拖到2004年2月才开听证会,6月才在我的一再催促之下给我一个决定。我想拖这样长事件本来就不是正常的。我不知道有没有其他类似的情况,如果有,怎样才能知道呢?

另外,老师出于他的"good heart"给告状的学生改成绩,明显对于班上的其他同学不公平,我想也是违背某些学术原则的。这一点如果拿到法庭上,怎样攻击他比较合适呢?

我感觉学校根本不把这个当一回事,如果我告他们,他们也许会认真地对待。我并不想进入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如果能在告学校后学校找我和解就是最好的了。

另外,想问一句,把这件事公之于众,比如找学校的报刊报导,对问题的解决是否有好处。我想搞一个网站,把我所有的文件都放上去,然后给学校所有老师和同学都发 email,让他们看看,这样做会有法律上的麻烦吗?

我对于我们和老师的最后一次谈话录了音,但是没有告诉任何人。请问这样做违法吗? 这个录音带能拿来当作证据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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