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VS CREDIT CARD WRONGFUL CHARGE $10.28到我的ACCOUNT上 + 24个月都没寄BILLING给我
--->直接后果是这弄成了一个24个月DELIQUENCY,令我CREDIT SCORE降了100分,这个错误绝对是VS造成的!
--->然后我的BANKER告诉我,因为我的CREDIT SCORE低了100分,如果我马上跟他们做房贷,我的MORTGAGE RATE会因此高0.25%,如果按照我借款30万,在将来的15或者30年,我每年要多付0.25%的利息,这就是说我会因此他们的错误而被迫多付1万到2.5万美金!!!
所以,这不是$11的问题,而是如果在我支付了这$11而他们没帮我CLEAN CREDIT RECORD的情况下,我将会有$10,000~$25,000的DAMAGE.
所以我认为需要留这么个DISCLAIMER,表明我可没有因为付了$10.28就承认什么,或者RELEASE这个MESSY的公司FROM THEIR POSSIBLE LIABILITY.如果因为他们没及时处理,我会承担损失,那么这个DAMAGE是可以ESTIMATE的,我也就可以起诉他们!
另外,我已经在FTC还有BBB投诉了该公司,如果有必要,我会在TX的STATE ATTORNEY也投诉VICTORIA'S SECRET一把,他们的总公司可是在ST ANTONIO,刚好也归TX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