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务迟延的回答(回复王华)

你的状况看起来不佳,程序上来讲,你是应该支付对方的律师费的。前提是什么?
1,你们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双方若有约定履行期间,债务(对你而言)到期的话,他才有追缴的权利。
2,你们对债务的履行时间没有进行约定,§217 BGB,他可以在任何时间请求自己的权利。
看情况,你可能属于第二种。

根据§286:对方出具了Mahnung警告催促单。法律后果是,你落入迟延状态(债务人迟延)。在迟延期间,你是不利的,甚至还要交必要的利息。
除非:由于某种不能归责与你的原因的情况发生,致使你不能履行到期债务。
这种情况很少见。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我帮你看看,胜诉的可能性。或者,你去大学问一下,应该每所大学都有Recht*****eratung,咨询一下他们,那里的学生不错。而且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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