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1年多前在美国结婚,他是美国公民,我是绿卡。没有小孩儿。目前感情破裂,打算离婚。我想请问:
1) 我们有几万块存款,放在联合帐户上,一多半儿是我结婚前的积蓄,还有后来我们一起存的。
2) 我们有一个房子,是他几年前买的,当时还不认识我,然后他一直在还贷款,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年要还。房契上以前是他自己的名字,结婚后改成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3) 他有上学时的学费贷款还没还清,数额大约1万块,因为没有利息,他一直不着急还。如果离婚,我是不是对类似的债务有责任?
请问:
财产分割,我应得多少?
离婚赡养费,我能得多少?没有小孩儿,还也有赡养费吗?
我目前失业,我有工作的时候,我的收入比他略低一点儿。这个对财产分割或者赡养费有影响吗?
非常感谢!
请教老猫和其他高人:离婚的财产问题,多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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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说了,我在麻省,谢谢。
-lumanmanqixiu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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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2009 postreply
15: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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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 to him and settle this on a friendly term
-Cyber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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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09 postreply
05: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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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猫咪!
-lumanmanqixiu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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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09 postreply
0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