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老猫请进,多谢先!

簡單的說,power of attorney, 的效力局限於文件的本身的內容,所以如果徹份文件是授權某人代表當事人處理這個買賣,這個文件本身在這個交易中就是有效的證件.(前題是當事人必須在自願且身心無障礙的情況下,與被委托人在合法的情況下準備這個文件)

問題就在於,文件本身的產生的方式是否合法與文件本身的真實性有待商權,因為通常這個文件上只有當事人與被托人的簽名與公證人的驗章,因此如果買賣雙方可以有一個重復認證的程序,當然是比較保險,否則如果將來當事人對這個文件本身有任何問題或是其親屬對當是人在做這惡文件時心理狀況提出質疑,確實有可能使目前計畫的整個交易成為一個無效的交易. 所以個人同意做买卖文件的律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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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老猫!! -身在福中- 给 身在福中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30/2009 postreply 08: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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