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为一个ICC工作,至今年三月27日被laid off.公司以书面形式告诉我,有一个月的package 并且所有未使用的假日都可以算成钱发给我。我的最后工作日为五月一日。我数次向HR询问这些信息,每次都得到他们的确认说,我会在五月十一日得到一个final paycheck结清和公司的所有余额。但是实际上我不但没有收到这个final paycheck,而且我的正常的pay check也只发到三月22日,也就是我在这之后的正常工作日都没有pay。鉴于这个公司在对对待员工方面一贯的恶劣方式,我不再相信他们的再次承诺,决定采用法律的手段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如果向美国劳工部申诉,是不是可以通过劳工部强制这个公司补发我的工资。我还可不可以争取额外的补偿。另外,这个公司员工的overtime,公司从来是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rate来支付,尽管client发给公司的overtime报酬是正常工作日rate的1.5倍。这点也想向这个公司讨还我们的损失。 想请教,我通过哪种方式,才可以最大争取到自己的权益。谢谢!!!
可以起诉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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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相关的律师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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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09 postreply
23: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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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确保自己的身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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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2009 postreply
03: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