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花这么长时间来分析我的问题,这样的好心人还真是不多。
我告学校的理由是不公平和歧视。理由我已经在前面帖子的最后说了。
我指的老师在“Attendance & Performance Grade” 上造假,是说从来没有这个成绩,这个成绩是他造出来的。有一半的同学证明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成绩。只有我一个人得到了这个成绩。
作证的问题很麻烦,同学都已经走了,只有他们的书证。但问题是老师他没有任何证据,除了他自己说以外。
至于精神伤害的问题,谢谢你的热心提醒。
我从来就是一个非常大度的人,以好说话而闻名。我现在已经毕业,除了这个老师的两门课外,其余都拿了A。我倒不是对没有拿A感到气愤,关键是太不公平。我想自己的权益只有自己争取才会有,我们中国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好欺负。如果我们能运用美国提供的机制为自己争取权益,那又为什么不去争取呢?
老猫你真是好人
本帖于 2004-08-13 06:54:5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